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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槌响新声 青山“碳”新路——封开探索司法碳汇赔偿机制守护湾区“绿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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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作为珠三角地区森林面积最大、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城市,肇庆有着粤港澳大湾区天然“绿肺”的美誉。

记者 刘浩辉 李钰聿 通讯员 吴灿霞

作为珠三角地区森林面积最大、森林覆盖率最高的城市,肇庆有着粤港澳大湾区天然“绿肺”的美誉。

封开是肇庆的林业大县,6万亩原始森林翠郁千年,森林覆盖率达75.38%。封开法院探索将碳汇引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的司法实践,在法槌起落间守护绿水青山,护好大湾区天然“绿肺”。

思策:“碳”索生态修复向新合力

“2022年,因管理不到位,欧某的伐木工人越界伐木造成林地损失186.51亩。案发后,欧某已自行完成补植。”封开县林业局技术人员梁明向封开法院刑庭法官蒙艳华介绍。

梁明进一步介绍:“林地的固碳、保水等功能在稳步恢复,但生态修复非一日之功,至少要三年才能恢复此前生态功能。”

从实际效果来看,补种树苗不足以弥补生态系统功能的损失。还有什么补偿途径?回到法院后,蒙艳华联系林业部门、环资审判三合一工作室,一起召开协调会。

“碳汇就像自然界的存钱罐,一亩树林每天可以吸收、储存约67千克二氧化碳。碳汇就像生活中的收入,将‘碳’不断吸收、储存起来;毁林开荒等破坏林地的活动则像生活中的支出,不断将‘碳’排放出去。”梁明作个形象的比喻,“碳中和这笔账单,就需要通过增加收入(固碳)和减少支出(减排),来实现收支平衡。”

“按照最高法倡导的司法理念,要坚持生态修复优先,积极引导和规范侵权人赔偿碳汇损失。”大家一致认为引导当事人在生态修复基础上自愿认购碳汇是破题点。

“固碳功能损失怎么定价?”蒙艳华接着抛出问题。

梁明介绍了一套标准化的核算方法:“由技术人员测算碳汇量,再参照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挂牌交易收盘价,计算出碳汇赔偿金。”

恰逢封开被列为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先行探索县,法院与林业部门对司法碳汇合作高度重视,经过多方征求意见和反复磋商后,今年2月,肇庆市首个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赔偿机制工作指引——《关于在破坏森林资源犯罪案件中开展生态修复适用林业碳汇赔偿机制的工作指引》应运而生。

协作:迈出碳汇赔偿规范化步伐

“没想到越界采伐林木会造成这么严重的后果,我肠子都悔青了!”2月25日,欧某主动提出以滥伐林木造成碳汇损失的三倍作赔偿,并签下自愿认购碳汇承诺书。

司法修复森林碳汇赔偿机制工作指引明确司法认购林业碳汇流程,并配套碳损失核算方法,为认购碳汇工作奠定了司法基础。

“此次滥伐林木碳汇损失共计422.67吨,计算得出的碳汇损失三倍赔偿金为113880元。”5天后,林业部门反馈评估结果,欧某主动将赔偿金汇入指定生态修复专门账户。

今年植树节,封开法院综合欧某的犯罪情节和履行生态修复情况、积极主动认购碳汇等悔罪表现,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欧某主动缴纳的赔偿金,不仅能弥补碳汇损失,还能拓展到涵养水源、保持土壤等生态服务功能。”梁明介绍,为进一步规范使用收缴的碳汇赔偿金,封开法院协同林业、财政等部门设立专门账户统筹管理,专款用于当地碳汇林的种植养护,就地弥补碳汇损失。

防治:丰富生态修复多元选项

如何丰富生态修复选项,为发挥碳汇机制作用寻得更优解,是封开法院常做常新的课题。

2021年以来,陈某超出许可证范围砍伐林木65.27亩,案发后陈某主动认罪悔罪,但表示承受不起近10万元的巨额复绿费用。

“采伐经营林地是陈某的主要收入来源,但不久前的施工意外让其营收遭遇重大打击,短期内恐怕无法筹齐这笔钱。”蒙艳华深入村委会实地调查发现。

林业部门勘查后,认为林地经自然修复生态渐趋稳定,没有必要进行原地复绿。如何才能让陈某承担生态修复责任,同时又保障其家庭正常生活?

陈某世代从事林业生产,既熟悉山林地形地貌,对森林管护也有经验。反复斟酌后,蒙艳华提出林木管护的替代性修复方案,并向陈某介绍了碳汇赔偿的作用。

“就按这个方案来!”陈某连连点头,承诺通过森林管护积极履行生态修复义务。他还表示有能力且自愿缴纳1.6万元的碳汇赔偿金,以弥补自己犯下的过错。

随后,蒙艳华召集陈某、林业部门和村委会相关人员,就劳动内容、监督管理等细节进行磋商,签下森林管护协议。根据约定,陈某需在林业部门和村委会监督下,在两年时间内按指定线路提供森林防火、巡山护林等服务。

“我亏欠这片林子太多了,清明期间,我上山参加防火巡视,还积极向群众宣传环境保护知识,用自身经历讲述破坏环境的危害,让更多人引以为戒。”法院判决后,陈某在身体力行中真切体会到修复生态环境的艰难,也在一次次巡山中看到弥补自己过错的希望。

成绩是最好的注脚,修复性司法理念在此落地生根。目前,封开法院共适用指引审结3起案件,发出涉林司法令状2份,引导被告人自愿赔偿碳汇损失超700吨,缴交碳汇赔偿金139302.48元,对3名进行生态修复并认购碳汇的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

“下一步,法院将与林业部门共建碳汇司法保护实践基地,对原地修复不具备条件或效果不佳的,根据条件集中到基地补植复绿,并协同解决涉碳案件审判机制、折算林业碳汇技术等难点,推动涉碳纠纷源头治理与化解。”蒙艳华掷地有声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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