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考考 通讯员 叶志刚
在检察机关的不懈努力下,一起长达24年的水资源费欠缴案件终于得到了圆满解决,为涉案企业带来了新的生机。
2023年5月,广宁县水利局通报申请强制执行案件情况,表示某公司长期不缴纳水资源费且无法执行。
“案件情况语焉不详,应该有复杂的内情。”广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宏说。当地法院此前已依法采取了各种执行措施,但要将涉案水资源费全部执行到位,仍存在困难。广宁县人民检察院决定组建专案组负责办理。
调查中,专案组发现,涉案企业下辖两个水电站,2020年前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没有缴纳水资源费,导致累计24年欠缴金额高达440万元。
“我们想尽办法补缴了90万元,但实在无法一次性补缴完剩余的350多万元。”涉案企业法定代表人罗某语气中透露出深深的无奈,受极端干旱天气影响,该企业经营收入减少,加之被强制执行后账户被冻结,该企业已经无法发放337名在职和退休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陷入了绝境。
“水资源费是国有财产,企业一定要全额补缴。”办案组一边宽解,一边引导企业树立正确认识。
“我们一定会缴纳欠缴的水资源费,但希望能够分期补缴,让我们可以缓过一口气。”罗某提出了三年分期补缴计划,希望专案组帮忙协调一下,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分期补缴的诉求,我们会尽力去沟通协调。”办案组表明态度后,罗某紧紧握住他们的手,连忙表示感谢。
专案组迅速深入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他们提出,在不损害国家和第三方利益的前提下,参照《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减免滞纳金和分期补缴水资源费。
经过办案组的反馈和分析,广宁县水利局初步同意了。
2023年8月14日,广宁县人民检察院举行公开听证,听证员一致认为双方以和解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是本案“最优解”。听证会后,涉案企业和广宁县水利局签署了和解协议,广宁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案件执行。
案件的成功化解,让企业重获新生。“我们已经补缴了第一期50万元水资源费。现在公司生产正常运行,员工工资准时发放,剩余水资源费也会按期缴纳的。”今年办案组回访时,罗某表示了衷心的感谢。
“我们的付出和努力没有白费。”李宏说,这起案件的成功化解启示他们,办案人员不仅要有扎实的法律功底,还要保持对社会问题的洞察和对民情民生的关注,做到法理情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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