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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法院发布服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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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当天,肇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服务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典型案例,涵盖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公益诉讼等类型,包括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创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模式等内容,展现肇庆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

其中,在陈某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一案中,法院依法准许被告人通过认购碳汇的方式进行替代性修复,有效弥补生态环境受到的损害;在市水利局诉方某、梁某、列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纠纷案中,法院对三名被告的过错追究生态环境损害民事连带责任;在龙某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赔偿执行实施案中,法院创新办案思路,通过“以劳代偿”的方式让赔偿义务人进行环境修复。

近年来,肇庆法院紧紧围绕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生态环境,对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实行“三合一”管理,积极推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以劳代偿等多种替代性修复方式,深化生态环境跨部门、跨区域协同治理和一体化保护,助力构建绿美肇庆生态建设新格局。

2023年,全市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28件,为绿美肇庆生态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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