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冼颖
肇庆是国家森林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森林覆盖率居珠三角九市之首。近年来,肇庆法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绿美肇庆”生态建设六大行动,助力构建绿美肇庆生态建设新格局,全市法院审结涉环境资源类案件228件。
创新推动生态环境修复
一年前,封开县河儿口镇的一处山地因山火而变得光秃秃。如今,经过补植复绿,这里一改此前的荒凉,成为另一番风景。而此处的新风景,有赖于封开法院推进补植复绿的不懈努力。
2022年,龙某因祭祀燃放鞭炮引发山火,造成超过780亩森林林地被烧毁,被封开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缓刑并赔偿更新造林所需资金。
“由于龙某经济困难,补植复绿的执行一再出现困难。”案件承办人说,“这种情况在其他环资案件中也有出现,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们必须另辟蹊径。”随后,封开法院创新办案思路,经过与检察院、林业局、村委等多次沟通协调,最终确定通过“以劳代偿”的方式进行环境修复。从2023年4月起,龙某分多次在原地进行补植复绿,通过劳务的方式代替履行支付生态损害赔偿金的责任。
这是肇庆法院坚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的具体实践。为解决环境破坏者因经济困难难以履行环境修复责任的难题,肇庆法院通过探索“以劳代偿”“异地补植”等方式,让违法人员负该负之责,在亲身参与补植复绿中认真反思。
为此,封开法院还专门在龙皇岛码头、六角林场设立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基地和生态司法修复与法治教育基地,常态化组织涉环境资源犯罪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补植复绿活动,让曾经的违法者变成生态保护的共建者。
“三合一”推进,环境资源一体化保护
在某餐具消毒服务部诉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系列案中,案件承办人赵晓云多次到污染现场核查污染情况,并最终判决驳回餐具消毒服务部的请求,支持生态环境局对其的行政处罚决定。
“涉及环保的行政案件,我们不但要审查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还要到现场看污染情况,综合考虑环境治理问题。”作为肇庆中院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的法官,赵晓云认为,环境资源刑事、民事和行政审判“三合一”,更多的是环境资源综合保护的相统一。
在吕某等3人犯污染环境罪一案中,被告人因非法排放、倾倒有毒物质374.1吨造成严重环境污染。3人不但被追究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七个月至四年五个月,还要赔偿环境污染损害各项费用798.84万元,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
肇庆法院不断探索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闭环机制。2023年,肇庆中院针对不同类型环境资源案件审理中存在的裁判尺度不统一、司法衔接不畅通、联动保护不到位等问题,成立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团队。自成立以来,团队共办理涉环境资源民事案件4件、行政案件14件、刑事案件8件。
协同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清明节将至,民俗祭祀和春耕生产活动增多,火灾隐患加大,已进入森林防火关键期……”2023年3月,封开法院梳理了近年来审理的森林失火案件,发现大部分失火是由拜祭、烧秸秆等户外用火引发。对此,该院陆续向辖区各相关单位就森林防火问题发出司法建议书。
肇庆法院自觉融入党委领导的环境资源治理体系,与市林业局建立“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机制,与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建立联动对接机制,形成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相互联动的环境资源保护链条。
在加强横向联动的同时,肇庆法院也在环境资源跨区协同治理上持续发力。肇庆封开、贺州八步、梧州苍梧三地法院对环资案件统一裁判尺度、规范破坏生态环境惩罚性赔偿和执行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共同推进贺江流域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三线共守”以及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保护“三水共治”。
2023年8月,肇庆法院在建立的西江流域、贺江流域环境资源保护协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西江流域协作保护范围,举办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启动仪式,与粤桂黔滇四省(区)八市法院签署《珠江流域(西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机制框架协议》,推动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跨区域协同保护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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