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出台政策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四会完善“田长制”守护好良田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2022年9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动建立“田长制”。四会市是全省21个“田长制”先行县(市、区)之一,作为先行县,四会市着手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开展巡田工作,以有力举措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守护好良田,蹚出一条四会经验。

威整镇南龙村村级田长彭志忠正在巡田。 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严炯明 摄

威整镇南龙村村级田长彭志忠正在巡田。 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严炯明 摄

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严炯明

2022年9月,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积极推动建立“田长制”。四会市是全省21个“田长制”先行县(市、区)之一,作为先行县,四会市着手出台相关政策制度,开展巡田工作,以有力举措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守护好良田,蹚出一条四会经验。

田长定期巡查,守护耕地安全

兔年冬至已过,四会市威整镇南龙村晚稻已收割完毕,在田间放眼望去,耕地里只剩下收割过后留下的整齐的稻茬。南龙村村级田长、村党支部书记彭志忠骑着电动自行车,行驶在村道上,再次开启他的巡田工作。

依托省自然资源厅数据平台,四会市耕地保护“田长制”数据库目前已全部上线,村级田长和网格田长均可利用巡田APP开展日常巡田工作。巡田APP可以为巡田人员提供外业定位、实时查询、数据采集、路线导航等信息服务,实现田长巡查情况全记录、全监管。

今年50岁的彭志忠,在四会市自然资源局的统一培训下,很快学会了通过智能手机操作巡田APP。“一学就会,容易上手。”他跟记者讲道。骑着电动自行车,打开手机上的APP软件,一路巡、一路记、随手拍、随时拍,成为彭志忠的巡田日常。

南龙村委会共有22个村小组,永久基本农田面积486.33亩,耕地保护面积489.01亩。“我是村级田长,每个月至少对永久基本农田以及最近复垦的农田巡查一次,加起来有上千亩。”他说。村内其余两位网格田长,每周至少要巡查一次。

彭志忠巡田的认真劲儿,一点也不输年轻的村干部,每个月都给自己额外增加巡田任务,发现问题马上上报。除此以外,他巡田时发现,部分农田水利设施出现破损或有生活垃圾堆积,对此也会一一记录下来,集中进行反馈并督促修复工作。

“刚开始,不少村民觉得我爱管闲事,不愿意配合。”彭志忠说。随着巡田工作开展和耕地保护宣传,村民保护耕地的意识提升了,占用耕地建房的现象几乎没有了。一旦发现有违法动工的苗头,就会被立马制止。

地面“天眼”结合,掌握耕地变化

彭志忠只是四会市448名田长之一。四会市规划耕地保护网格,划分县级、镇级、村级以及网格四级田长共448名,其中镇级田长39名,村级田长276名,网格田长133名,搭建起四级田长体系,实现了“人田对应”。截至目前,据综合感知服务系统统计,四会市相关田长巡田593次,巡查里程1656千米,巡查时长212小时。

据悉,四会市自然资源局以村委会为单位,绘制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图,并发到各镇(街道)、自然资源所,送图入村,为全面推行“田长制”做好充分准备。

四会市去年以来组织多形式宣传活动,如设立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护田长制标识牌,明晰永久基本农田范围和耕地用途;制作耕地保护宣传短视频在官方媒介微信公众号发布,以此强化宣传引导,鼓励社会监督。

依托自然资源常态监测工作试点,四会市实现“卫星实时监控”的常态化监测与耕地保护工作相联动,以此为契机,对于下发的疑似耕地变化图斑(如“非粮化”“非农化”、推土等),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及时下发图斑到属地,以便可以第一时间掌握耕地变化的发展方向。

完善制度建设,推动巡田常态化

建立田长制,有利于打通耕地保护机制“最后一米”,实现耕地保护主体完整、责任下沉,使“长牙齿”的耕保硬措施落到实处。

为此,四会市为加快田长制日常巡田工作落地落实,总体遵循“范围全覆盖、耕地集中连片”的原则,按照“因地制宜、简便易行”的工作要求,因地制宜对当地田长制网格划定进一步优化。

依托“田长制”APP信息化平台,四会市将按照责任片区及职责分工开展常态化巡田,将问题频发区域作为重点区域,加密巡田频次,督促各田长每周至少开展1次巡田保护工作,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耕地“非粮化”。

实行奖惩分明的激励考核是推动基层巡田工作持续开展的重要保障。目前,四会市针对田长制,暂时没有出台相应的奖惩措施,但会适时考虑制定田长制相关奖惩配套措施,以此进一步提高积极性。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