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董镇交通教育亭里,没有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的群众被交警要求看教育视频。西江日报记者 夏紫怡 摄
西江日报记者 夏紫怡 通讯员 孔诗琪
日前,在封开县长岗镇谷圩三岔路口,一个用帐篷搭建的“交通教育亭”格外显眼。亭内群众静心观看交通警示片,亭外马路上车流滚滚,一动一静,耐人寻味。原来这是封开公安为了纠正群众不良交通习惯,惩戒轻微交通违法驾驶人,运用以学代罚,柔性执法,将交通违法处罚与教育实践相结合的有效举措。
11月4日中午,封开县罗董镇二桥一街逐渐热闹繁忙起来,来往接送孩子放学的车辆络绎不绝,不一会儿,因为着急出门忘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途经此路的陈女士便被执勤交警拦下来,请进“教育亭”内观看交通警示视频,以学代罚。
可是刚坐下来的陈女士如热锅上的蚂蚁,焦虑道:“这会儿正赶上放学时间,要去接小孩呢,可怎么办呀。”说罢,陈女士已反复看手机时间,一脸担忧。
见状,站在一旁的封开县公安局罗董派出所所长吴云波,指引陈女士现场扫码领取“共享头盔”,“戴上头盔先去把孩子接了,然后再回来接受警示教育吧。”
陈女士前脚刚走,住在罗董圩镇附近的罗先生便又被交警请进了“教育亭”,身后还跟着两个娃娃。“今天起晚了,本来想带着孩子悠哉地享用午饭,谁知骑电动自行车忘戴头盔了,现在还有加餐服务——看交通警示视频。”说完,罗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带着两个孩子坐在亭内观看视频,接受交通安全教育。
一连多天的流动执勤,吴云波发现,罗董圩镇群众佩戴头盔自觉性增强了,坐在车后座90%孩子们也正确佩戴头盔。罗董的悄然变化是封开县公安局开展以问题为导向,纠正群众不良交通习惯,提高交通安全意识的成效体现。
据统计,在摩托车亡人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导致死亡的占总事故数的70%以上。而在日常执法过程中不难发现,群众对于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而简单的处罚手段又过于单一,并不能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封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岗中队中队长林诗浩介绍,“交通教育亭”主要是针对不佩戴安全头盔等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而设置的,执勤交警在路面查获不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的驾乘人员,就会把他们带到“交通教育亭”进行教育,目的是为了用“以学代罚”的方式,一方面体现柔性执法,一方面也能让交通安全知识更加入心入脑。
记者在现场了解到,“大货车盲区有哪些”“为什么大货车出事故时不急踩刹车”“为什么喝酒后开不好车”“为什么无牌无证、不戴安全头盔驾驶容易出事故”等常见的交通问题和事故案例是警示教育视频的主要内容。
“与罚款、扣分等处理手段相比,走进亭里,坐下来,看会儿视频则成为群众更能接受的教育方式。也让我们的执法更有温度、更有效果。”林诗浩说道。
截至目前为止,封开共设立了17个“交通教育亭”,实现全县16个乡镇全覆盖。自10月25日启用交通教育亭以来,封开县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头盔的佩戴率有了一定程度上升,群众文明出行成为一道靓丽的交通安全风景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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