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严炯明
小区的电梯里、房屋外墙上经常会看到一些广告牌,这些广告收入去哪儿了?这部分收益归属问题一直有争议,以往多数是物业公司和广告公司直接签订协议并收取、管理广告费,而业主很难获得这部分利益。日前,记者走访端州城区部分小区,了解其如何管理这笔广告收入。
7月13日上午,记者来到海伦堡·林隐天下小区,随机走进其中一栋居民楼的电梯内,里面贴着三块某广告传媒公司投放的小型广告展板。电梯外的公告栏上张贴有小区2020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明细表,上面标明小区去年电梯广告、快递箱设置、商家场地费等收入为57000元。这部分收入全部用作小区电梯等公共维修项目。“我也有留意到相关公示。”小区居民邓小姐说,“这样处理也挺好,起码做到公开透明。”
“我们小区每半年会向小区业主公开小区广告等公共收益。”林隐天下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杜中华跟记者讲道。据悉,小区目前有5900多户住户,电梯70余座。他透露,虽然有公共收益,但是依然满足不了日常维修。
不过,杜中华坦言,并非所有业主都认可这种处置公共收益方式。一些业主希望公共收益平分给各户,或者抵扣物业管理费用。目前,该小区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杜中华方面也表示,物管方面也在全力协助业委会成立,“业委会成立对于小区广告等公共收益管理也更完善。”
而光大天骄御景小区同样将小区的公共收益进行公示。“我们公示时都会拍照留底,以便日后成立业委会对相关情况进行查询。”物业管理公司刘经理说。据悉,光大天骄御景目前有700多户入住,小区有58座电梯,去年公共收入约为24000多元。
光大天骄御景小区除了将这笔收入用作公共维修,还作为社区文化活动经费。小区平时会举办一些电影放映,和送糖水等关怀业主活动。“我们是秉持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理念花费公共收入。”刘经理说。他还补充道,并非所有小区都会公开公共收入,小区拥有业委会和由大型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十分关键。
端信律师事务所黄炳坚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现实中,不少小区的物业公司没有向业主公布小区广告方面的收益,存在违规情况。他说:“业主委员会成立十分重要,业委会能够依法享有监督物业进行有偿、无偿等服务情况,进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