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首页 > 新闻 > 评论 > 正文
打造叫得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品牌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 张忠德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截至2021年1月,肇庆市个人调解工作室已经实现全覆盖,每个县(市、区)均有“能人”建立了个人调解工作室。(1月20日《西江日报》)

2020年以来,肇庆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积极探索人民调解新机制,在全市开展“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创建活动。创建个人调解工作室,旨在充分发挥基层“能人”扎实的调解功底、较高的社会威望、亲和的个人魅力以及群众信赖等优势,使调解工作主动贴近群众、服务群众,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因此,将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成叫得响的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对提升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水平、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具有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和实际意义。

目前,肇庆各个县(市、区)均建起了个人调解工作室。这些个人调解室或以个人名字命名,或以区域特色、工作特色命名。实践证明,创建个人命名调解工作室既是“司法为民”理念的具体实践,也是我市探索人民调解的创新途径,更是推广“枫桥经验”在基层落地生根的有力措施。

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起来,关键要发挥品牌人民调解员的示范作用。肇庆各县(市、区)以“特别有威望、特别有经验、特别有影响、特别有作用”四个“特别”为准则,深入发掘人民调解优秀人才,鼓励人民调解员和退休政法干警、律师等专业人士、基层德高望重的人士等建立个人调解工作室,这不仅为个人调解工作室成为矛盾纠纷调处的“专家门诊”提供了保障,也为重点化解一批历史遗留“老问题”、经济发展“大问题”、疫后重振“新问题”打下了坚实基础。

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起来,还要规范运行机制。首先,坚持“法治”保障,加强与综治、信访、司法、公安、律师的沟通衔接,深化“三调对接”,推动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建设走上法治化道路。其次,加强对调解工作室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其规范运作,健康发展。比如,加快制定出台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实施办法,以及团队建设、调解流程、司法确认、政策保障等工作机制,形成具体制度体系,以推进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规范化建设。同时建立奖补政策,根据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调解案件数量及成效给予补助,对化解重大矛盾纠纷的给予奖励。

个人调解工作室建起来,更要着力擦亮品牌。要注重收集典型案例,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形成“有矛盾纠纷,找人民调解”的鲜明导向,将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打造成“做得好、信得过、叫得响”的人民调解工作品牌,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就会充分彰显出来。

星火可以燎原,品牌越擦越亮。不断把具有丰富基层工作经验、群众信任、敬业精神强、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纳入到建立个人命名的人民调解工作室的命名人选中,提高人民调解工作成效,为肇庆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