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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就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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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近日,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绿色建筑用地规划、建筑设计、建筑材料、结构设计以及景观设计等方面进行明确。

西江日报讯(记者 戴福钿)近日,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了《广东省绿色建筑设计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就绿色建筑用地规划、建筑设计、建筑材料、结构设计以及景观设计等方面进行明确。

根据《征求意见稿》,住宅建筑所在居住街坊人均住宅用地指标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且3 层及以下需小于或等于36㎡,4至6层小于或等于27㎡,7至9层小于或等于20㎡,10 至18层小于或等于16㎡,19层及以上小于或等于12㎡。

居住建筑还应提供便利的公共服务,并满足以下任意4项要求:场地出入口到达幼儿园的步行距离不大于300m;场地出入口到达小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场地出入口到达中学的步行距离不大于 1000m;场地出入口到达群众文化活动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800m;场地出入口到达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的步行距离不大于500m;场地周边500m范围内具有不少于3种商业服务设施。

《征求意见稿》明确,要充分利用场地空间设置绿化用地。其中,住宅建筑绿地率宜达到规划指标105%及以上,且新区建设的所在居住街坊内人均集中绿地面积不宜低于0.5,旧区改建不宜低于0.35。此外,还需结合原有地形、地貌进行场地设计与建筑布局,保护场地内原有的自然水域、湿地和植被,保持场地内的生态系统与场地外生态系统的连贯性,并采取净地表层土回收利用等生态补偿措施。

《征求意见稿》还对绿色建 筑的设计提出要求,即有外遮阳、太阳能设施、空调室外机位、外墙花池等外部设施的,应与建筑主体结构统一设计,并应具备安装、检修与维护条件;卫生间、浴室的地面应设计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计防潮层;屋顶和东西墙应采取更高要求的隔热措施,外窗尤其是东西向外窗应采取建筑外遮阳或中间遮阳,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宜更大。

值得一提的是,《征求意见稿》还指出,室内健身空间的面积不得少于地上建筑面积的0.3%且不少于60㎡;住宅建筑的地下建筑面积与地上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5%,且地面停车位数量与住宅总套数的比例小于10%。另外,建筑设计应实现建筑与装饰一体化设计,并建议采用全装修。

对于住宅建筑的景观设计,《征求意见稿》强调,场地的绿容率不宜低于3.0。场地中处于建筑阴影区外的步道、游憩场、庭院、广场等室外活动场地设有乔木、花架等遮阴措施的面积比例应达到 30%,配建的绿地宜综合应用岭南园林技术,将乔木、亭、楼、廊、山、水有机结合,以改善室外热湿环境、声环境和景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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