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7月29日下午3:11分,一名对公单位客户黄*锋到肇庆端州支行要求办理对公开户业务(合计两个个体工商户,注册地址为临近商户,两个个体户都为***计算机信息服务部), 该名男子为该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申请办理开户时能提供其本人的身份证和营业执照原件。柜面人员审核资料时,按照相关开户流程要求,将开户资料(含营业执照,身份证)交由营运副理当面与该单位负责人核实开户意愿真实性和了解负责人是否熟悉其公司信息及经营情况,由于我行新一代系统没有预留该法人的电话号码,故营运副理只能通过客户提供的电话当面拨打进行核实。资料审核完毕后,柜员为该单位办理预开立基本户手续。当天客户表示对我行的服务非常满意,并表示会介绍其合作朋友次日前来我网点办理对公开户业务。
次日,该客户的合作朋友冯*清前来我支行办理开户手续,该客户同时要求办理两个个体工商户开户业务(注册地址为临近商户,两个个体户都为***信息服务部),该男子亦同样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本人,我支行营运副理柜员同样按照相关要求当面与该单位负责人核实手机号码、开户意愿真实性和了解负责人是否熟悉其公司信息及经营情况,并由柜员成功为其办理开户手续。
当天日终营运主管审核开户资料时发现当天新开的对公账户注册地址与前天开立的两个账户注册地址极其相似,立即向相关经办人员了解情况,了解过程中我支行人员收到客户冯*清的微信表示向介绍一位朋友前来办理对公开户手续(合计9个账户),该柜员比对后发现该9个个体户的注册地都为相似地址认为非常可疑,立即汇报给营运主管。营运主管立即致电已开户的两个单位负责人了解单位经营情况,另外告知客户我支行人员需上门核实时,客户表示客户推诿其公司正在装修不方便上门。营运主管见状借以公司未正常经营会影像账户开户审批为由告知客户,客户立即表示前来办理开户手续并尝试到其他银行或网点办理,亦已会继续介绍其他朋友前来开户为由希望我支行无需上门核实就可为其办理开户手续。
我支行认为该批账户属于异常开户,将情况汇报上级后发现该客户两天内亦在其他网点办理了多个个体户开户手续,鉴于以上多个单位的注册地址都相同或相似且都未正常经营,且同一负责人同时使用相同地址进行多个单位工商注册,由此判断为冒用他人地址办理虚假注册并开立单位结算账户,最终我支行于7月18日通知客户并办理原预开户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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