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高要区在全市率先启动“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模式,敲响法槌守护绿水青山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近日,高要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要区人民法院、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联合印发意见,在全市率先启动“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模式,强化林业部门与审批机关在涉林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领域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联动工作,协同解决林业部门非诉案件执行难问题,助力绿美高要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西江日报讯(记者 林琳 特约记者 刘潜)高要区森林资源丰富,森林蓄积量716万立方米,全区森林覆盖率60.77%,森林管护强度大。近日,高要区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要区人民法院、肇庆市自然资源局高要分局联合印发意见,在全市率先启动“林长+森林法官”协作模式,强化林业部门与审批机关在涉林行政执法、刑事司法等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领域的有效衔接,积极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联动工作,协同解决林业部门非诉案件执行难问题,助力绿美高要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

根据意见,该区审判机关、林业部门及林长制协作单位要加强联合会商,围绕全面推行林长制、林业行政执法与涉林审判过程中存在的证据标准、法律适用、修复方式等突出问题,互通情况、交流经验、交换意见、共商对策,推动林业行政执法与涉林裁判标准统一;要建立林业资源、执法办案与环境资源审判数据信息共享长效机制,在办案信息共享、重大线索互联、案件快速移送、政策法规咨询及其他重要情况方面高效互联互通,打通涉林行政执法与审判信息间的“数据壁垒”。

根据意见,该区人民法院要在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等重点生态区域探索设立“森林法官”工作室、“森林法庭”,主要职责包括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教育,监督生态修复治理,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中的诉前磋商、司法确认等工作。

意见还要求,该区各协作单位加强联合开展打击破坏林业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加强联合保护修复,构建涉林生态环境损害修复的协调联动机制。有效促进受损森林生态环境得到实质性修复;要加强联合普法宣传,采取共同植树造林、开展林分优化及林相改善等形式,营造全社会爱绿植绿护绿的浓厚氛围;要加强联合人才培养,开展涉林案件办理联合培训、庭审观摩、实践学习等,探索建立涉林人才库。

意见明确,到2025年底,该区全面建立区、镇(街道)两级“林长+森林法官”工作机制,推动林长制制度优势及审批机关职能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提升绿美高要生态建设治理水平。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