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陈松连 通讯员 严小霞)近年来,广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多形式推动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共同体建设。该院分别在县第一小学、县心连心儿童福利中心、县阳光志愿者协会建立了三个“青少年护航基地”,守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广宁县心连心儿童福利中心主要为社会散居孤儿、家庭照顾不周、监护不力或监护有困难的儿童提供帮助、照料和庇护。广宁县检察院在该县心连心儿童福利中心建立的“青少年护航基地”,是全市首家针对特殊儿童所建立的“青少年护航基地”,帮助困境儿童健康成长,传递法治关爱。
该中心有一个叫小明(化名)的男孩,他的父亲李强、母亲陈丽于2019年3月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并约定小明由外省户籍的父亲李强抚养。李强带着小明长期住在外地。期间,因管教问题,李强多次对小明进行殴打。为此,陈丽希望要回小明的抚养权。李强、陈丽为此多次发生争执,当地派出所、妇联也多次沟通协调未果,小明被送到了福利中心。
该中心根据强制报告制度,向广宁县人民检察院移送了小明的线索。与此同时,陈丽也向检察院申请支持民事起诉,支持其要回小明的抚养权。后经调查发现,涉案民事诉讼的受理法院应为李强长期居住的外地市法院,对应受理民事支持起诉的应为外地市检察院,路途遥远。
针对该案的实际情况,广宁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发挥司法能动性,尝试先通过调解化解双方矛盾。该院检察干警多次与小明的父母分别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调解,化解双方的心结矛盾,最终推动双方当事人成功和解。李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同意由陈丽抚养小明,并将小明送到广宁读书生活,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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