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黄有剑 通讯员 吴宇玲
人民调解在行动,倾心司法服务解民忧。日前,怀集县基层司法行政部门成功调解了2例案件,用倾心的司法服务为当事人解决了令他们忧心多时的难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8月初,洽水镇某村经济合作社社长罗某到该镇司法所反映,某水电站于2015年租用他们经济社的土地,因去年6月份被大水冲毁了电机房和宿舍,今年水电站重新建电机房,但附近的村民向该村经济合作社反映水电站占用了他们1亩的土地,经济合作社与水电站方因占用土地租金问题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因此希望镇司法所帮助协调。
该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相关情况后,立即受理案件并做好笔录,并与镇国土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共同前往现场勘查,同时联系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对占用的土地重新丈量、划分界线。经该镇司法所、国土所工作人员及村干部对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同意并达成调解协议。
调解矛盾纠纷和案件,于基层工作人员来说几乎是“家常便饭”,因为基层干部往往跑在第一线、干在第一线,他们直接面对基层、直接面对群众。
在洽水镇司法所工作人员在田间地头开展调解工作的时候,诗洞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也在近日接到广西籍农民工郑某夫妇的求助称他们去年曾到诗洞镇某村桉树山场为李某打工,但项目工作结束已半年有余,仍没拿到工资。诗洞镇司法所在接到求助后,立即与镇综治中心协调临时组成调解小组,积极联系山场负责人李某到镇司法所进行双方现场调解。
调解伊始,李某以郑某在山场务工期间在其微信朋友圈散布不实谣言,并用带有侮辱李某的语言在朋友圈散布为理由拒绝支付其劳工款。而郑某承认曾发过相关内容的朋友圈,但她认为这不能作为李某拖欠工资的理由,双方分歧较大、互不让步。为防止矛盾激化,调解小组当即劝止双方,并分别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经详细、耐心地劝解,郑某愿意当场为自己在朋友圈发布的不当内容向李某道歉,李某也接受郑某的道歉并同意支付其拖欠郑某的工资,双方就此达成和解并签署和解协议,为这宗劳务赔偿调解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这两起矛盾纠纷的化解只是怀集县基层司法所积极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满意度的一个小小的缩影。据了解,自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以来,怀集县司法行政系统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切实将党史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工作动力和实际成效,更好地解决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忧心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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