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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严格落实相关要求 规范化处理肺炎疫情医疗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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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肺炎疫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须经无害化处理,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严格落实规范收集、处置要求,维护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已于1月26日成立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并印发管理应急预案,指导相关工作。

西江日报讯 (记者 陈洁) 肺炎疫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须经无害化处理,疫情发生以来,我市严格落实规范收集、处置要求,维护环境安全。市生态环境局已于1月26日成立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并印发管理应急预案,指导相关工作。

根据预案,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要优先收集和处置肺炎疫情患者产生的医疗废物。对设立隔离区的,隔离区产生的垃圾和废物应当纳入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并增加对隔离区医疗废物的收集频次。应使用固定专用车辆运送肺炎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由专人负责,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混运,与其他医疗废物分开填写转移联单,并建立台账。

收治肺炎疫情患者的定点医院应加强医疗废物的分类、包装和管理。若损伤性医疗废物必须装入利器盒,避免造成包装物破损。若是感染性、病理性医疗废物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包装外,必须在最外层增加一次性耐压硬质纸箱并密封,密封后禁止打开。纸箱表面应印制红色的“感染性废物”标识。医院应设置专用医疗废物贮存点,悬挂警示标识,避免与其他医疗废物混合,并设专人负责收集、转运肺炎疫情产生的医疗废物。

市肺炎疫情医疗废物应急管理办公室于27日到医疗废物处理站检查处理处置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要求处理站严格落实预案要求,并确保污染设施正常运行。据了解,我市医疗废物的处理能力为12吨/天,目前的设计量可满足处理能力,其中肺炎患者及隔离患者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数十公斤,即送即烧,优先处理。

市生态环境局要求,各分局要建立健全的指挥协调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设立专门机构或专人管理医疗废物,加强对医疗废物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活动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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