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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主动作为积极探索 打造公益诉讼肇庆检察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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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肇庆市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经过3年多的发展,检察公益诉讼已成为市检察机关在新时代服务肇庆经济社会大发展的一张亮丽新名片。

2018年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市检察院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专题调研,对我市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有思路、有举措、有创新、有成效、有亮点,全市检察机关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办理了一批效果突出的案件,打造了公益诉讼的肇庆检察样本。

为保护母亲河不遗余力

2018年,肇庆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惩治、监督、保护、教育、预防等职能作用,在加强同邻市检察机关开展污染联防联治司法协作中,探索出区域生态文明建设合作新路子。去年9月27日,围绕强化肇庆珠三角外围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功能,肇庆市人民检察院牵头联合云浮和广西梧州检察机关签署《关于开展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工作框架协议》(下称《框架协议》),这标志着广东、广西检察机关正式启动跨省联合工作机制,共同保护母亲河,在积极发挥检察职能推进公益诉讼保障地方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迈出了坚实的步伐。该框架协议成为广东省检察公益诉讼首个保护大江大河跨省域联合办案机制。

《框架协议》明确,三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对西江流域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环境的民事公益诉讼查办力度;积极开展违法行政行为监督工作,纠正在生态资源环境保护中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虚作为、选择性作为;综合运用诉前程序的检察建议和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并以开展西江流域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大排查,搭建跨越两省三地的信息共享平台等,构建三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长效协作机制。

以深化落实《框架协议》为契机,市检察机关积极主动作为,在办案中、实践中、交流中探索发现在西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有特色、能作为的“公益保护点”,为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西江生态屏障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去年,我市检察机关办理了某公司非法排放电镀废水破坏西江支流(新兴江)生态环境的民事公益诉 讼案。肇庆 市人民 检 察 院 在履 行民 行检 察 职 责中发 现,肇 庆市某公司非法排污的行为造成新兴江 生 态 环 境 破坏,相 关 责 任 主体虽 受 到刑 事 处 罚,但没有受 到民 事 处 罚,社 会受 损 公 共利益 没有得 到 补 偿。市人民 检 察 院 在依法履行公告程序,至公告期满,没有有关机关或组织就本案提起民事 公 益诉 讼后,提 起 检 察 公 益诉讼,诉 请法 院 判 令 该 公司赔 偿生态环境损害费。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2018年,肇庆市检 察机关继续推进“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农贸市场、超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食品 和网络 餐 饮以 及 水 源 地保护为监督重点,加大涉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销售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力度。

市检察院还紧盯国土出让、国有财产保护等重点领域,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构建保护公益的长效机制,督促有关行政机关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依法履行职责,以此来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及时排除对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侵害行为,形成严抓共管的双赢多赢局面。去年,肇庆市检察机关共办理诉前程序案件252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4件,肩负起“检察官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的神圣使命,努力推进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全面落实。

西江日报记者 邓小玲 通讯员 李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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