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黄伯光)8月29日,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庆良主持会议,副主任潘锐波、何琴琴、张思辉、关键、周燕,秘书长李家峰以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兴文,市检察院检察长冯亮,市监委、市法院、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和部分市人大代表,以及市人大机关四级调研员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提请审议<2023年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议案》;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电力设施规划建设,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报告;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肇庆市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工作报告、肇庆市2023年以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肇庆市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听取和讨论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广东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在我市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肇庆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待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予以公布施行。会议表决通过《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市政府2023年市本级第二次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市人民政府办理<关于加快电力设施规划建设,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的决议》《肇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肇庆市2022年市本级决算的决议》《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会议还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刘庆良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会后,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向宪法宣誓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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