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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州检察保护未成年人“有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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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江日报记者 夏紫怡 通讯员 黄洁娴

日前,端州区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由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作为全市首例,该案件的顺利结办,标志着我市在救助未成年被害人和惩罚加害人等方面,措施和力度都得到进一步提升。

不仅如此,近年来,端州区人民检察院通过与法院建立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工作机制,普及应用强制举报平台;与端州区公安分局设立全市首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等举措,不断完善未检社会支持体系,多元守护“少年的你”。

今年,10岁的小美独自在家附近玩耍,邻居李四(化名)以邀约到家里看电视为由,将小美带至家中进行猥亵。第二天,见事情尚未暴露,李四变本加厉,再次诱骗小美至家中,对其进行性侵。

随后,公安机关以李四涉嫌猥亵儿童罪和强奸罪,将案件移送端州区人民检察院进行审查起诉。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委托心理专家对小美开展了心理疏导。

“有很多受到性侵的儿童,单纯从身体上看不出受到多大伤害,但心理创伤比较明显。”端州区人民检察院黄岗检察室主任朱明杨解释,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成熟,性侵害行为对他们造成的创伤后应激障碍易反复,难恢复。但漫长的疗程和高昂的费用又成为未成年被害人家庭难以承受之重。为此,充分用好支持起诉、公益诉讼等检察职能,显得尤为关键。

在多方协作努力下,经法院裁定,依法判决被告人李四(化名)赔偿小美精神损害赔偿金5万元。

与此同时,端州人民检察院以该案为契机,与区人民法院联合签订《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精神损害赔偿案件的工作机制》,就如何细化精神损害赔偿适用范围,量化赔偿标准,确保赔偿金执行到位等方面达成共识。

“换言之,该协作机制模式下,为我们以后办理类似案件提供了重要导向和主要依据。”朱明杨介绍,机制中明确,未成年被害人因遭受性侵害罹患抑郁症,或受到周围舆论影响被迫转学等9种情形,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讼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检察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多方协同,才能凝聚未成年人保护“最大公约数”。为此,近年来,端州检察院将大数据理念运用到未检履职过程中,自主研发了全市首个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举报平台,实现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早发现、早干预、早惩治,及时阻断对未成年人的持续伤害。

同时,在端州区公安分局设立全市首个涉未成年人案件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就涉未成年人案件的信息共享、侦查监督、跟踪帮教、分级处遇等方面,加强检警协作。

曾有一次,端州区某医院接诊了一位前来进行流产手术的患者,但该患者才13岁。随后,值班医生立即报警,同时将该事件上报至强制报告举报平台,促使该事件依法、及时得到处理。

记者了解到,端州区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举报平台启用至今,共有8000多人次登陆,接收到266条线索,有效解决了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现难、监管难、治理难的问题,拓宽了市民群众举报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渠道,为护佑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发挥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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