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戴福钿) 近日,市民何女士向记者爆料,称其去年在私教馆购买了一张健身私教年卡,后来因身体等原因欲退卡,却遭到了拒绝。那么,这张健身卡到底该不该退?记者进行了采访。
去年9月12日,何女士花2.4万元在肇庆野小鹿健身私教馆开了一张私教年卡,有效期至2023年9月。根据协议,会员在所购买时段享受该私教馆提供的一对一运动私教训练服务。如因伤病(伤病已影响到无法锻炼者)、怀孕等经医院诊断的不可抗因素,可以申请退卡、停卡和延时服务,但需经私教馆批准。如因私教馆人员调动、教练个人原因等特殊情况更换教练,会员需接受门店沟通之后的相应调整。
“去年9月26日,我激活了年卡,私教馆为我安排了一名教练上课,直至当年11月12日一切都正常。”何女士说,后来,由于疫情原因,她一直预约不上为她服务的教练,经多番打听,才得知他已离职。
“教练离职后,我没有收到私教馆的相关通知,导致我一直上不了课,我认为这是在欺骗消费者。”出于对私教馆的不信任,何女士向该门店提出退卡申请,要求对方退还卡内未消费的近2万元,但遭到了拒绝。
无奈之下,今年2月,何女士将情况反馈至端州区消委会,但因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端州区消委会建议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今年3月,何女士告诉记者因身体不适到医院检查,诊断为腰肌劳损。根据医生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何女士不适宜剧烈运动。“据此,我多次以身体不适宜锻炼为由,要求私教馆履行协议退卡,但他们始终不肯。”何女士说,协商过程中,私教馆给出了方案,同意协助她在一年内转售年卡,但需扣除部分手续费,“一年时间太长了,我担心私教馆经营不下去,所以拒绝了这个方案。后来,我主动提出手续费可适当提高,不过需在10天内将剩余的卡款退给我,他们没同意。”
近日,记者联系上了肇庆野小鹿健身私教馆负责人陈先生。他表示,据了解,何女士退卡的初衷并非身体原因。“因安排给何女士的教练就职期间投诉过多,考核不过关,去年12月,我们公司研究决定辞退了他。离职后,该教练教唆会员退卡,何女士就是其中之一。”陈先生认为,何女士退卡并非该私教馆自身原因所致,而是受人教唆,不能构成退卡理由。该说法遭到了何女士的否认。
“她出示的医学诊断证明书也不足以退卡。医生建议腰肌劳损不适宜剧烈运动,但并非无法锻炼。很多锻炼项目都是较为轻缓的,我们的教练也会根据顾客自身实际情况,为他们制定合适的锻炼方案。”陈先生坦言,基于以上因素,私教馆不同意退卡。但在与何女士协商过程中,他们也曾做出让步,为何女士办理了停卡和延时服务,并同意帮她在一年内转售或拆分出售,但遭到了拒绝。为此双方一直僵持着。
广东科业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韩伟华认为,双方签订的协议为格式条款,应从不利于提供格式合同的一方作解释。考虑消费者确实不适宜剧烈运动,无法实现最初的合同目的,因此,从情理来看,应该解除双方的协议,私教馆应返还消费者卡内余额。
但是,由于消费者退卡是基于不可归责于任何一方的过错,所以,退卡时应适当考虑私教馆的运营成本,从消费者的余额中扣除部分作为手续费,由双方共同承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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