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者 杨永新)最近,肇庆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公布了2021年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引起社会关注。“我们通过大力打击侵权违法行为,引导市场主体自觉树立保护知识产权意识,这些被查处并公布的典型案例,起到以点带面、办理一件、震慑一片的作用,更好的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该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如是说。
记者梳理发现,这十大案例中,涉及侵犯商标、未经许可擅自将其特殊标志用于商标活动、使用当事人作品不支付报酬等,也有权利人认为专利被剽窃、而在裁决时不获成立等。
当事人因盗用标志,被公安机关立案处理。2021年10月,肇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四会市市场监管局、四会市公安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四会市四会大道南四会广场一楼5号门处的“adidas”店铺进行检查,发现该店的销售货架上有标志“adidas”的T恤衫、运动衫、运动裤及运动鞋一批,而店老板未能提供相关进货清单发票、购销合同等资料。
经阿迪达斯体育(中国)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鉴定,该店内标有“adidas”的产品均为侵犯阿迪达斯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经查,该店于2020年7月开张营业,售卖“adidas”相关产品。被查获相关产品货值共计25.6729万元。店铺行为已涉嫌犯罪,依据相关法规,执法人员已将该案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处理。
与完全冒仿他人商标相比,一些近似冒仿商品也被查处。去年,在怀集县,肇庆正*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超出经营范围,擅自在经营场所内从事瓷砖胶产品生产经营活动。他们向温州一家工厂家购进瓷砖胶产品包装袋,自行使用搅拌机将黄砂、水泥、纤维素、胶粉等按一定配比混合后,灌装到产品包装袋内,并使用“一力德高”“精钻德高”标识对外销售。
执法人员经过比对,该公司使用这些标识与德高(广州)建材有限公司的“德高”商标构成近似,容易导致混淆,构成生产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行为。对此,怀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了侵权商品和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在微信做广告,未经当事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设计的艺术字体,也被视为侵权。2021年7月,鼎湖区某超市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在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的广告海报标语,擅自使用权利人设计的艺术字体,也没有支付报酬。权利人获悉后,向相关部门反映。肇庆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执法人员检查后,证实权利人反映事情属实,责令超市停止侵权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人民币1000元的行政处罚。
记者发现,在案例中,并非所有权利人的反映都是事实。如2021年4月,权利人认为某公司剽窃其“一种LED灯具”的灯光专利形态,侵犯了他的专利权,向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反映。端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调查,认为根据专利侵权判定的全面覆盖原则,被请求人在经营中使用的LED显示屏产品,没有包含与请求人权利要求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相同或等同的技术特征,不纳入权利人的保护范围,裁决侵权行为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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