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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湖首宗涉疫情刑事案件宣判 被告人获刑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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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7日下午,鼎湖法院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对被告人谢某辉诈骗案进行一审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这是鼎湖首宗宣判的涉疫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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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被告人谢某辉通过其微信在微信朋友圈上发布出售口罩的虚假信息,诱骗他人购买,骗取钱财,诈骗所得人民币共计4648元。案发后,被告人谢某辉将全部赃款退回给被害人。

当天庭审现场,法官及书记员、公诉人在第二审判庭,为谢某辉提供法律帮援助的律师在指定的地点提供法律援助、被告人谢某辉在看守所远程视频室参与开庭。庭审充分保障了谢某辉的诉讼权利。

鼎湖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辉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虚构事实,通过微信朋友圈假借销售口罩等疫情防护用品的名义,诈骗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惩处。被告人谢某辉在疫情防控期间,利用网络对多人实施诈骗,依法应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谢某辉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签字具结,认罪认罚,并退清全部赃款,取得部分被害人的谅解。结合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依法判决被告人谢某辉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作案工具灰色苹果牌手机一台,予以没收。

法官说法

承办该案的法官陈莱蕾表示,在本案中,谢某辉本有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一个幸福的家庭,不思为疫情防控作贡献,反而想趁机谋取不义之财,严重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终获法律的制裁。陈莱蕾法官也正告那些妄图妨害疫情防控的不法分子,尽早收起不该有的念头,一旦实施违法犯罪,审判机关必将依法严惩。同时,陈莱蕾法官提醒,老百姓在购物过程中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损失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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