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陈坚庭 黄伯光
1月21日,肇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张思辉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了《肇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修改稿)》;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肇庆市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审议了《关于接受刘庆良辞去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冯亮辞去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关于接受鲁君虎辞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草案)》、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变动情况的报告(草案),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表决通过了《肇庆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将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以批准后的文本为正式文本并予以公布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刘庆良辞去肇庆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冯亮辞去肇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请求的决定》《关于接受鲁君虎辞去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请求的决议》《肇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部分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以及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张思辉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了新任命人员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班子成员潘锐波、何琴琴、关键、刘志能以及常委会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人选陈超常,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直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广宁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部分市人大代表,常委会机关及工作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