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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公布八起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为牟利添加剂严重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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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严炯明

2025年以来,肇庆市市场监管局大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打击食品非法添加、野生动物保护等专项整治行动,重拳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日前,肇庆市场监管部门公布八起相关案例,以此发挥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近期,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对肇庆市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植物饮品展开生产情况调查。经检测,该公司生产的六个批次产品的烟酸使用量远超国家规定的限量。该标准限值为3mg/kg-18mg/kg,而实测值高达1050mg/kg-2250mg/kg,最高值达到人体可耐受摄入量的18倍。

经召开食品评估认定专家会议,专家认定食用本案食品引起严重食源性疾病的风险极高。当事人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肇庆市市场监管局根据相关规定,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另外,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今年依法对某美食馆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其经营场所的厨房内有活体蛇5条(疑似水律蛇),其对外经营使用的餐桌上放置的“点菜单”记载有“水律蛇(人工自养、起片)……168元/斤”等内容。

经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提供涉及野生动物的餐饮服务,根据顾客点单要求将购进的滑鼠蛇加工成食品供顾客食用。经鉴定,滑鼠蛇属于国家“三有”保护动物(仅限野外种群),而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野生动物合法来源证明。

当事人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已涉嫌构成经营禁止食用的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端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的行政处罚。

除此以外,市场监管部门还公布四会市某幼儿园未按照要求进行食品留样案,封开县渔涝镇某商店购进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及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鼎湖区某烧腊加工小作坊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案,肇庆市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的食品行为案,广宁县某网络传媒服务部销售食品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产品案,以及德庆县悦城镇某烧腊加工店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产品合格证明案。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经营者要诚实守信、合法经营,共同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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