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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法院运用司法方式促进民族团结 团结花迎“枫”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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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夜幕降临,一股股熟悉的香味从尼某经营的美食店飘出,房东邓某如往常般来到美食店坐坐,和尼某谈论家常,两人往日的不愉快随着美食氤氲的烟火气逐渐散去。

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傅雨西

夜幕降临,一股股熟悉的香味从尼某经营的美食店飘出,房东邓某如往常般来到美食店坐坐,和尼某谈论家常,两人往日的不愉快随着美食氤氲的烟火气逐渐散去。

而在今年2月份,双方关系一度紧张。邓某因尼某拖欠4个月租金,诉至怀集法院。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该案涉及少数民族纠纷,经办法官梁桃嘉决定对双方进行调解。在她耐心疏导下,邓某慢慢道出两人合作经过。

自2022年12月起,邓某将两间自有商铺出租给尼某,用于经营少数民族特色美食,双方签订7年租赁合同。直到2024年9月,尼某却突然“爽约”开始拖欠租金。

尼某拖欠租金是因为资金问题吗?不太像。经调查,尼某的美食店仍在正常营业中。

于是,梁桃嘉再次找到邓某,了解到尼某曾在2024年9月向邓某提出退租,邓某同意了,按双方合同约定,尼某可以转让商铺,由新租户继续履约,原合同的1.2万元违约保证金亦可退还尼某。“尼某提出退租时间和开始拖欠租金时间相近,看来问题可能发生在转让商铺的时候。”梁桃嘉心里有了数,当即联系尼某。

同时,为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让尼某更好地参与庭审,怀集法院迅速联系县委统战部启动“法院+统战”联合解纷机制,运用“背靠背”双轨协同方式组织双方进行调解。

在法院和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的悉心引导下,两人纠纷源头浮出水面。原来,邓某与尼某曾口头约定,如果尼某能找到下一位承租人,转让铺位,可以退回违约保证金。尼某提出退租后,很快找到一位当地人陈某承租商铺,但邓某和陈某在合同条款上协商不成、未能签约,转让失败。“这是不是邓某故意的呀?”尼某心急如焚之际,突然想起邓某和陈某协商时使用本地方言进行交流,听不懂的他误以为邓某故意“搅黄”合作,以克扣违约保证金,这才做出拖欠租金行为。

考虑到双方误会源自语言障碍和文化习俗差异,加上邓某曾提及自己体谅尼某远离家乡生活,多次主动降低租金,“想来邓某和尼某还是有一定情谊在的,化解两人的心结是关键。”梁桃嘉和县委统战部工作人员商量后决定,让邓某和尼某面对面把问题解释清楚、把误会解开。

经讨论,邓某和尼某就继续履行租赁合同、细化转租条款等达成一致意见,尼某承诺将一次性支付拖欠2.7万元租金。3月6日,钱款足额汇入邓某账户,一场因误解产生的纠纷就此化解。

怀集法院聚焦“打造下帅民族乡民族特色司法服务品牌”,成立下帅司法惠民服务中心,整合人民法院与乡综治办、司法所、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等多元解纷力量,推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有机结合,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少数民族群众来到怀集定居生活,怀集法院坚持民族团结一家亲原则,协同探索“法院+”多元解纷机制,努力运用司法方式促进文化融合、民族团结,为书写民族团结进步亮丽画卷贡献司法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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