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高新区探索“住建+法庭+云调解”在线诉调对接 动动“指尖”线上和解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去年以来,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联合四会市人民法院大旺法庭、肇庆高新区房地产行业协会,推行构建房地产领域多元化解体系,共同组建了肇庆高新区房地产与物业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开设“云调解”窗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全市首个“行政部门+法院+行业协会”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绮彤

去年以来,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联合四会市人民法院大旺法庭、肇庆高新区房地产行业协会,推行构建房地产领域多元化解体系,共同组建了肇庆高新区房地产与物业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开设“云调解”窗口,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成为全市首个“行政部门+法院+行业协会”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我人在外地,没办法及时赶回来处理物业纠纷怎么办?”“我认为我的房屋出现质量问题,物业管理费怎么计算?”“我的房子暂时空置了,物业管理费可以不交吗……”面对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各类纠纷,大旺法庭的法官和肇庆高新区房地产与物业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的调解员们,及时沟通,了解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双方诉求。身处外地的业主无需千里迢迢奔赴法庭,通过大旺法庭的线上庭审系统即可开展“云调解”。

近日,在大旺法庭工作人员及调解员的共同努力下,6宗业主与物业纠纷在半天时间内高效化解,涉及金额达4.6万元,实现“人未到、事已结”。

在其中一宗业主欠缴物业费纠纷的案件中,业主发现其房屋墙面瓷砖出现空鼓,就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调解员经电话了解后得知,物业公司早前已经帮业主解决此事,但因业主在外地,且物业公司催缴物业管理费时未及时将该情况告知业主,才导致双方因信息不对称而产生误解。

直至调解员介入,双方才解开误会,在线上握手言和,最终业主同意缴清物业费,物业公司也决定减免违约金。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发现开发商或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产生矛盾的原因往往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缺少沟通所导致的。但房地产领域的矛盾纠纷数量大、范围广,单靠一个部门的力量难以全部化解,因此我们整合了多方力量,打造了房地产与物业纠纷一站式化解中心,目前已成功调解10宗有关物业管理、房屋质量等纠纷。”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房管科工作人员王冰雪介绍道。

此外,该局还与肇庆高新区房地产行业协会合作开发“旺安居平台”微信小程序,业主可以通过小程序实现“指尖上”快速向政府部门反馈房地产领域的意见和建议。

“通过一站式化解中心的联调联动机制,我们能够将法律指导、行政监管与行业规范有机结合,形成纠纷化解合力。”大旺法庭法官李嘉瑜告诉记者,法庭与肇庆高新区人居环境建设和管理局、房地产行业协会的合作模式,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社区治理中的生动实践。

肇庆高新区房地产与物业服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区房地产行业协会秘书长叶丽波表示,一站式化解中心成立后,诉前调解效率相比过去明显提高。纠纷“云调解”不仅打破了时空限制,让市民群众足不出户即可化解矛盾,还提升了服务效能,是肇庆高新区对“住建+法庭+云调解”在线诉调对接模式的有效探索。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