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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法院温暖执行 无花果儿“心花”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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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20年,在怀集县马宁镇政府资产收益扶贫政策支持下,郑某和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得了45.5万元专项资金入股。按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书约定,资金将用于无花果种植基地建设,而合作社2020年到2028年产生的分红收益,需定向量化“反哺”给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殊困难群众。

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傅雨西

日前,一辆搭载着怀集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警车缓缓驶入马宁镇无花果种植基地。车刚停稳,基地负责人同时也是被执行人的郑某就快步走了上来,说道:“王泽秀法官,你这是给我送温暖来了呀!”被执行人见执行法官时满脸笑容,还称“温暖送上门”,笑容背后是怎么样的故事?

2020年,在怀集县马宁镇政府资产收益扶贫政策支持下,郑某和某种植专业合作社获得了45.5万元专项资金入股。按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书约定,资金将用于无花果种植基地建设,而合作社2020年到2028年产生的分红收益,需定向量化“反哺”给当地建档立卡贫困户和特殊困难群众。

这本是一件“双向奔赴”的好事,日后为何又成了被执行的缘由?

在合同签订的三年里,由于经营策略、市场预期及天气等综合因素的影响,合作社实际收益远不如预期,合同约定需定向量化“反哺”当地困难群众的承诺也没完全实现,仅在2023年5月向专项账户汇入了2万元。怀集县马宁镇政府多次催收未果,遂将合作社和负责人郑某诉至怀集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资金。

群众利益无小事,怀集法院迅速厘清案件脉络,经审理后认为,马宁镇政府不参与合作社经营管理,固定收取收益分红,名为入股实为借款,双方构成借贷关系。因此,法院最终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合作社和郑某连带清偿借款45.5万元及利息、违约金。判决生效后,合作社和郑某未主动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便来到了执行法官王泽秀的手中。

一边是希望企业存活下去,带动当地就业和经济发展的乡村创业者,一边是肩负乡村振兴重任、维护群众利益的当地政府,王法官深知双方的焦虑和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期待。

王法官了解发现,郑某在当地无花果种植领域是一位小有名气的“带头人”,其所在的种植基地收益十分可观,年产值预计能达到320多万元。“你们基地产值并不低,这些年也有利润,为什么会拒不履行呢?”王法官找到郑某。

“不是不想还,而是我一时拿不出50多万元。”郑某向王泽秀无奈说,“基地虽然一直有盈利,但支出也不小。2021年霜冻,不少果树冻死,基地损失惨重。这两年,我们又搞了一条生产线,扩大无花果干等深加工产品的生产,账面上能拿出来的钱真的不够。

”听完了郑某的解释,结合对基地和郑某名下财产的查控反馈信息,王法官知道其言非虚。若强行处置这些果树和生产线设备,可能会导致基地停摆,彻底丧失还款能力,一家可以长期发展的乡村本土企业可能就此倒下。

研判过后,王法官决定向郑某支招,“如果一次性还不了,那分期还款怎么样?”郑某说:“王法官,我也是这么想的,就是怕镇政府不同意。这些年来政府给了我们很多帮助和支持,结果我们还是被追债,说起来也有点丢脸。”说完便不好意思地低下了头。“经营一时遇到困难也不是什么稀奇事,你先拿个还款方案出来,剩下的由法院居中协调。”

“我想先还5万元,接下来的2年每个月还2000元。要是生意有起色的话,每个月我还能翻倍还款!”郑某拍拍胸脯承诺道。王法官掌握了郑某的还款方案和态度后,便联系了马宁镇政府相关工作人员,一方面说明案件的执行进展和财产查控情况,另一方面提出“放水养鱼”理念,给企业留下发展空间,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对困难群众的“反哺”才能真正落到实处。从而实现双方共赢。

一周后,王法官便收到了镇政府工作人员发来的好消息。经马宁镇政府集体讨论,同意郑某的分期还款方案。王法官当即将双方约到法院,现场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郑某当场支付了5万元的首期款。

在依法解除查封冻结措施后,王法官带着终结执行裁定书,又来到了无花果种植基地。无花果树在田间地头绿意盎然,看起来是那样充满希冀。郑某热情洋溢地介绍道:“去年虽然经历了一阵寒潮,但也算万幸,因为昼夜温差大,今年的果子肯定会很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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