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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各小区拍下!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有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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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邹泳琪

目前,肇庆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已正式实施新规。据新规规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对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分别计价、分别收取;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且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充电设施用电应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目前,实施情况如何?是否落实新要求?又是怎样收费的?下面一起来看记者走访。

已在醒目位置明码标价

新规规定,手机扫码或网络上的标示不能代替服务场所的明码标价。记者走访多个小区发现,电动自行车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已在充电场所明显位置分别标示。 以某小区的“捷佳充电”“小兔充充”为例,其在充电桩上公布的收费标准均为:收费标准为0.71元/度,服务费则按照充电功率实行阶梯收费,收费标准从0.25元至1元/小时不等。

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具体如何计价?

记者亲身体验在某小区同一款的充电桩上充电,2024年12月29日,200瓦以下电费单价为0.3元/小时,充电4小时23分钟,扣费1.32元。2025年1月6日,200瓦以下电费单价为0.71元每度,服务费0.25元/小时,充电3小时39分钟,扣费总计1.23元。消费明细中电费仅为0.32元,而服务费则为0.91元。

一位使用充电桩的市民也向记者展示了其充电收费结算单。结算单显示,2025年1月7日,在端州某小区充电1小时30分钟,消费总金额为1.2元,其中充电电费0.3元,服务费0.9元。“以前并不清楚这1.2元里有多少是电费,有多少是服务费,因金额不多,也没去关注服务费是多少,现在新规定出炉,以后会留意。”该居民表示,在此次充电费用中,服务费占了“大头”,服务费定价是否合理?

对于充电服务费,新规要求,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应充分考虑户外充电设施的公共服务属性和民生属性,按照弥补成本、合理收益、诚实信用原则,结合市场供需状况,合理制定充电服务费标准。 对经提醒告诫后仍然不整改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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