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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 《肇庆市养老服务条例》9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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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肖桂芳 通讯员 黄伯光

8月22日,肇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肇庆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的有关情况。该《条例》已由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批准,将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详细介绍了《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和重要意义。近年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养老服务保障、优化养老服务供给,完善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养老服务工作取得了很好的工作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立法在夯实养老服务法治基础,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2023年,市人大常委会将《肇庆市养老服务条例》列入了立法计划项目,并予以着力推动。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工作机制,围绕立法中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深入调查研究,多次组织座谈会、论证会、立法协商会、“线上+线下”等方式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科学设计法规制度,确保立法取得实效。

《条例》设七章,共49条。主要规定了总则、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扶持保障、监督管理和附则等内容。《条例》在细化上位法的基础上,将我市在养老服务工作中的成熟的可复制的优秀经验提炼上升为法规条文,围绕解决制约我市养老服务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开展制度框架设计,体现地方立法特色。

《条例》体现了健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明确政府及其部门职责;加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扩大养老服务覆盖面;增加养老服务供给,规范养老服务行为;扶持与监管并举,促进养老事业健康发展四大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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