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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公益诉讼立案60件,落实保护资金699万元 文物保护背后的肇庆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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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黄有剑 通讯员 叶剑敏 王蓓蓓

3月1日,一场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官以及文广旅体部门人员组成的检察联席会,在四会市威整镇大洲村召开,推动该村140座古建筑的保护修缮工作。这个案例只是肇庆检察力量赋能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守护文化根脉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肇庆检察机关秉持“保护为主、依法监督”理念,以高质效检察公益诉讼办案,推动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3年来,肇庆检察机关在文物保护领域共摸排线索68条,立案60件,发出检察建议56份,推动落实文物保护资金699万元,修缮文物109处。

推动茅岗建筑遗址保护

高要具有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辖区内历史文物众多。其中,拥有约3500至4000年历史的金利镇茅岗建筑遗址,于1989年被公示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该遗址是岭南地区新石器时代晚期的大型干栏式建筑遗存,具有重大历史研究价值。

然而,高要区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茅岗建筑遗址碑文字迹模糊,周边垃圾堆积,没根据坐标点放置警示牌,一座已停用的抽水房建在遗址保护范围内,遗址存在被侵占的风险。

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前提下,检察官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磋商函,商请对茅岗建筑遗址存在的管理和保护问题积极履职,还与职能部门共同召开圆桌会议,充分了解遗址保护工作的不足和难处,厘清各方职责,共同协商破解难题。

最终,相关职能部门组织人员将建在遗址保护范围内的抽水房进行拆除,清理标志碑周边及保护范围内的各种垃圾,并对模糊标志碑文字重新进行描红。同时,制作茅岗建筑遗址专门标识的大理石界桩10支,并在遗址范围周边种桩警示,划定遗址范围。

公益诉讼呵护红色资源

叶挺独立团指挥部旧址博轩祠位于高要区乐城镇,属省级红色革命遗址。在一次党史主题教育活动中,高要区检察院检察官发现,博轩祠因缺乏维护管理而破旧不堪,屋顶有漏水痕迹,墙面斑驳破损,电线乱拉且裸露墙外,木头等生活杂物大量堆放,存在安全和消防隐患。

该院迅速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和诉前程序,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积极申请财政资金,落实96万元专项经费开展修缮工作。最终,经整改修缮后,博轩祠的环境有了明显改观,屋顶和墙体修葺一新。

近年来,封开县检察院主动与文物保护等部门对接,准确掌握辖区内红色革命资源,积极传承红色基因,守护优秀历史文化。

县检察院检察官调查发现,平凤镇封川二区思礼乡农会旧址(革命烈士龙拔汉故居)存在墙体坍塌、楼顶破损、屋内堆积杂物等问题。

检察官向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及时修缮。目前,封川二区思礼乡农会旧址已修葺一新,修复效果显著,总体保护较好,周围环境整洁肃穆,已作为广东省红色教育基地对外开放。

推动南粤古驿道保护

怀集县是我市文物大县,目前有不可移动文物235处,其中怀梧古驿道桥头段被评为南粤古驿道重大发现之一。

怀集县检察院以中国传统古村落、古驿道沿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为抓手,联合文物主管部门对怀梧古驿道桥头段及沿线古迹进行走访。

经现场调查,发现古驿道沿线古迹均没有在现场公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标志说明和具体保护措施;个别文物周边存在违规建筑物等。检察官随即向文物主管部门、镇政府发出检察建议,推动各部门联合对怀梧古驿道桥头段及沿线古迹进行有效保护。

在收到怀集县检察院发出的检察建议后,县文物主管部门、属地镇政府均高度重视,依法履行职责,积极保护怀梧古驿道桥头段及沿线不可移动文物,在不可移动文物旁合适位置设立了警示牌以及保护说明,并设置不锈钢围栏,及时对影响文物活化利用的违法建筑物及杂物进行清理,进一步加大了文物保护力度,使怀梧古驿道桥头段及沿线古迹彻底焕发新面貌,文物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的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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