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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办一案”到“治一片”——广宁法院提升涉未成年人民事案件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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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冼颖

“小罗最近还有开电动车去上学吗?”近日,广宁法院新楼法庭叶永强法官又一次进行案后回访。虽然案件已经判下来三个月了,但法官对这个案件的挂心从未停过。

“没开了,没开了。”小罗的奶奶欣慰地告诉叶法官,“听说很多同学都没开了。”“那就好!”叶法官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同时又给学校打去电话,再次了解学生骑电动车的情况。

如何实现从审理一案到治理一片?还得从这宗交通事故案件说起。

两庭“会诊”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去年10月,广宁法院欧火材法官收到一宗“特殊”的交通事故案件。被告小罗是一名15岁的中学生,因违规驾驶电动车与梁某正常停放的小轿车发生碰撞,致使自己受伤和小轿车损坏。由于对小轿车的损坏赔偿问题有争议,车主将小罗及其监护人告上法庭。

欧法官了解到,小罗父母离异,双方长期在外务工,小罗由奶奶抚养长大。得知此事后,小罗的父亲狠狠地责备了小罗,但并未与小罗一起承担错误,反而以“这与我无关”为由缺席了庭审。

“孩子犯错家长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欧法官告诉记者,“这个案件虽然简单,但我们不能算好赔偿金一判了事,更重要的是引导孩子知错能改,并提高交通安全认识。”

于是,欧法官立即联系新楼法庭庭长叶永强一同“会诊”。在欧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同时,由叶法官引导小罗及其父母充分认识自身错误,积极履行责任。

据悉,广宁法院新楼法庭是家事案件专门法庭,有较好的涉未成年人家事纠纷办理经验,2023年起新增办理涉其他未成年人民事案件。新楼法庭善于从案件出发,在保障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家法”教育疏导心理问题

在与小罗和他父亲罗某的沟通中,叶法官察觉到,罗某性格有点急躁,对孩子的教育也不太上心,而小罗对父亲也有点埋怨。

“广宁外出务工人员很多,留守儿童与父母间的沟通问题往往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学习和交往。”叶法官认为,这个案件折射出的是初中生叛逆期的心理状况和留守家庭的教育问题。

在多次电话沟通无果后,广宁法院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向小罗父亲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其到新楼法庭接受教育指导。

“家是孩子的起点,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你先回想一下,自孩子出生以来你们的家庭氛围如何?这个‘老师’当得怎样?”叶法官正言厉色地对小罗父亲说。

在叶法官的引导下,渐渐地,小罗的父亲惭愧地说:“是我们的责任,陪伴太少,更别说成为孩子的榜样了,这个赔偿我们履行。”

同时,在新楼法庭的心理疏导工作室,叶法官也为小罗安排了心理咨询师,聆听小罗关于案件、关于家庭等方面的烦恼,逐一排解并引导他树立家庭意识、责任意识和规则意识。

“谢谢你们。”那天,小罗微笑着朝叶法官和心理咨询师鞠了个躬,和爸爸并肩走出了法庭。

据了解,2023年广宁法院共发出《家庭教育令》17份,新楼法庭为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提供心理咨询16次。

延伸职能发出司法建议

至此,案件告一段落,但在案件之外,大街上偶见的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身影,却每每牵动着叶法官的心。“现在学生骑电动车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我们要以本案为鉴,跟学校一起做好类似情况的教育警示工作。”叶法官与欧法官商量着。“对,我们也可以给交警部门发司法建议。”两人一拍即合,说干就干。

2023年12月6日,欧法官向交警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通报案件情况,建议交警部门进一步规范这类案件的办理,并加强对学生骑行电动车的排查和管理。

2023年11月至今,广宁法院“笋芽志愿普法团”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15次,向学校师生普及相关法律,通过专题座谈会、以案说法、普法讲座等多种方式“喊话”广大学生时刻遵纪守法,提升交通安全意识。

经过学校、法院、交警多方合力,“守交规、懂法律”在广宁校园深入人心,“文明出行”蔚然成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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