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肇庆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力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西江日报记者 陈明红 通讯员 李吉涛

用好名校资源“发动机”,缩小校际差距;干部、教师跨校交流,增长乡村教师本领;以集团化办学,提升乡村办学质量……这样的场景,不久后将成为肇庆教育工作的常态。

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为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肇庆正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全力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截至目前,高要区已设立7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其他各县(市、区)正在有序创建。

印发《方案》,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

创建城乡教育共同体是广东省“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方案中的主要任务,是广东省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建设的具体目标,更是推进教育改革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必然要求。

为补齐乡村教育短板,全面提高县域教育发展水平,今年9月,肇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肇庆市“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教育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制定了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

其中,《方案》明确,肇庆将积极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培育工作,到2025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高要区)至少建成5个,其他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目标明确、权责清晰、有效运行的城乡教育共同体并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到2027年,城乡教育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各县(市、区)普遍建立一批城乡教育共同体,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乡村教育独具特色,优质均衡的基本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形成。

根据《方案》,要大力推进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肇庆要探索推进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的大学区化、城镇村一体化办学管理模式,为每个共同体选择一所质量好、指导能力强的城区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作为牵头校(单位),通过“城区优质公办学校(教育资源)+‘三所学校’+乡镇其他学校”办学模式,带动县域整体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提升。城乡教育共同体实行统一领导,人财物由牵头校统一调配和使用;城乡教育共同体内各校机构编制分别核定、统筹使用;教师统一招聘,统一培养,跨校区无障碍调配。同时,要推进共同体行政、人员、资金、教学、研训、资源、考核一体化管理。

高要区迈出第一步,设立7个城乡教育共同体

作为全市唯一成功入选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实验区的县(市、区),高要区在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事业迈出了稳稳的第一步。

结合省、市工作部署,高要区制定《肇庆市高要区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力争使高要区中小学校(幼儿园)在办学理念、教育管理、校园文化、学校特色、课程改革、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教研质量等方面有大幅度提升,到2025年力争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到2030年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到2035年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开创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今年秋季开学前夕的8月28日下午,高要区举行了城乡教育共同体启动暨授牌仪式。按照市、区工作部署,高要区组建了高要一中、高要二中、实验中学、高要三小、高要四小、科德小学、高要一幼等7个城乡教育共同体,涵盖全区17个镇(街)46所学校(幼儿园),覆盖学生约7万人,教师4000余人。共同体将以城区优质学校(幼儿园)引领城乡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支援农村薄弱学校(幼儿园),结成共同发展的教育实体,为高要区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教育共同体示范引领,强化优质资源培育

经过宣传动员、方案制定、启动等程序,肇庆市实验中学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已迈入“正轨”,并制定了2023—2024学年工作行事历。该中学还选派了6名骨干教师,到禄步镇初级中学参与交流帮扶工作。

“我们希望用好‘名校资源’,缩小校际差距,发挥核心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实现学校管理互助、教学研究互助、教师素质提升互助、课堂教学互助、学生素质提高互助,在机制上、研训上、教学上协同发展;也要让‘共同体概念’成为干部、师生交流的‘润滑剂’,大力度推动干部、教师跨校交流;同时还要以‘共同体’作为优质教育资源的‘孵化器’,解决‘资源稀释’问题,强化品牌引领、优质资源培育。”高要区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邓庆锋说。

教育帮扶不光靠“输血”,形成良性教育生态才是关键。为促进城乡教师专业成长,高要区以城乡教育共同体为载体,实施“青蓝工程”,通过核心校与成员校教师结对帮扶、跟岗学习、送教送培到校等多种形式,开展师资互培互派工作。按照教育共同体的核心校每年应当派出不低于10%的教师到成员校交流或任教,并覆盖到每一所成员校,2023年7个城乡教育共同体均落实教师交流工作,共有174名教师参加交流活动。

以创促建、以点带面,加快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站在新的起点上,未来,肇庆将加快城乡学校间资源共享和互动合作,切实缩小城乡学校办学差距,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办出让老百姓更满意的公平教育。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