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荷豪苑自治取得了成功,图为业主在舒适的小区晨运。
文/图西江日报记者 戴福钿
最近,端州区翠星路的星荷豪苑小区上了肇庆热搜榜,因为他们要给业主发放40万元“大红包”。那么,星荷豪苑小区的钱是从哪里来的?这种小区管理模式有没有借鉴意义?这给小区管理带来了什么启示?记者由此展开调查。
分红的钱从哪里来
昨天,记者来到星荷豪苑物业管理处,不少业主正相聚闲聊。“没想到,这种好事竟落在我们头上,真是意外之喜。”住在F栋的杨群算了下,她可以领到500多元,喜不自禁和记者说。
发给小区业主的钱从何而来?星荷豪苑业委会主任吴建中介绍,此次分红的钱,主要来自小区停车费、广告费等公共收益,共计40万元,小区共有住户768户,户均发放500余元,具体金额按每户产权证上的实有面积分配。
“2005年我们小区成立业委会至今,除去完善小区建设的花销,攒下余额70多万元。为让业主享受小区自治成果,经业委会商议,决定将其中40万元拿出来发给全体业主。”吴建中介绍,发放该笔资金一事,他们在小区召开过业主大会,公开征求居民意见,一户一票。其中,反对票7票,反对率不到1%,得以通过。
18年来,星荷豪苑已陆续投入超100万元公共收益,用于完善小区公共设施设备。如安装全新的监控以及门禁对讲系统,更换了进出口道闸及楼栋遮光棚,建成了公共活动空间,翻新了楼宇老旧墙体……
业委会的凝聚力从哪里来
目前,肇庆共有有物业的小区732个,已成立业委会的183个。然而,向业主发放公共收益的极为罕见。究其原因,星荷豪苑有一支强有力的业委会队伍。
“未成立业委会前,我们小区和很多小区一样,业主如同一盘散沙,业主之间、业主和物业之间矛盾重重。”谈及小区过往,业主肖振欢尤为感触。
2005年,小区多名业主擅自改变F幢夹层墙体结构,以期私占私用,众多业主气愤却无计可施。彼时,正在抗癌的业主吴建中站了出来,拖着虚弱的身体,收集业主意见,先后走进律师事务所、法院40多趟。最终,官司胜诉,夹层收归业主共同使用。
在吴建中的带领下,业主开始意识到自治的重要性,逐渐拧成一股绳,为小区发展出言献策。也是那一年,星荷豪苑成立业委会。
星荷豪苑业委会副主任毛贵江坦言,他们深知,小区几千双眼睛盯着业委会一班人。能不能服众,一个靠德,就是你有没有私心;一个靠勤,你愿不愿意付出。
业委会一帮人商定,零工资服务。为了对自己更狠一点,零成本服务。甚至业委会几个人聚集商谈小区事宜喝的茶,都是从家里带来的。
此前,小区对出入口升级改造,完成项目定价、招标并征得业主同意。但施工中,施工方却因人手不足、进度跟不上等原因,要求追加费用。可此时追加费用,全体业主会怎么想?就算大家同意追加,可工程等不起漫长的程序。吴建中几个业委会成员一商量,主动放弃休息时间,自己当起工地小工,纷纷加入搬砖、搅拌混凝土行列,确保了工程按时、按价完成。这一幕,业主看在眼里记在心底。
心与心距离拉近了。“每次小区有事,或者居民有困难,业委会只要在业主群告知,大家都会争相响应。比如需要招募志愿者,消息发出不到半天就能招满。”谈及小区自治,业主廖秋玲连连点赞:“多亏了业委会的无私付出。”
小区自治这盘棋怎么下
收权是业委会成立后干的第一件事。他们要将公共场所收益从物业公司手中收归业主所有,拿回属于全体业主的权益。
“以往,小区公共收益归物业公司,这是约定俗成的事。”星荷豪苑物业公司主任罗德树透露,听到业委会提出要拿回公共收益时,物业公司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那个时候,大部分业主也认为是天方夜谭。
但吴建中偏要钻这个牛角尖。在深入研究后发现,法律明确规定,小区一切公共场所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小区一切公共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于是,他带着业委会,广泛发动业主的社会资源,向物业强势索要。历经数不清的协商,最终,法理战胜了习俗,小区业委会成功拿到公共收益所有权。
收权只是第一步,管理才显真功夫。
在不断完善自治过程中,业委会成功把曾经高高在上的物业公司,真正变成了小区的好管家。有了这个定位,物业也摆正了自己位置,从此业主和物业之间关系融洽,不分彼此。
趁热打铁,业委会和物业“约法三章”,就公共收益分配形成协议:小区电梯广告收益全部归业主所有;其他公共场所广告经营,由物业承包,年上缴1.5万元;公共停车位由物业维护、管理、收费,每年上缴补偿款9万元。业主的利益保住了,物业也拿到了自己应得的部分。
为管好业主的“小金库”,用好这笔钱,小区将公共收益管理写入内部制度,形成一套规范的使用机制,即使用前项目公示及征求意见;项目完工后,相关费用经施工方、业委会等签名确认;业委会财务人员做好收支记账等等。
在业委会的努力下,该小区公共收益逐渐丰厚,连续多年年度结余只增不减,目前结余70余万。这就有了分红40万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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