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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文明绿美肇庆出份力——共创文明典范城市”主题活动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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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近日,肇庆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第二批试点城市,这既是我们肇庆的一份莫大荣誉,也是全体市民的一份共同责任。

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市民朋友们:

文明,是肇庆的底蕴;绿美,是肇庆的底色。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近日,肇庆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第二批试点城市,这既是我们肇庆的一份莫大荣誉,也是全体市民的一份共同责任。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中央及省部署要求,更好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大机遇,持续推进常态化文明创建工作走深走实,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带领全市干部群众投身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动实践,凝聚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的强大精神力量。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需要广大干部群众发挥作用、积极响应、大力支持。当前,我们正在开展“我为文明绿美肇庆出份力——共创文明典范城市”主题活动。活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着眼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着眼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着眼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把文明创建工作与落实“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绿美肇庆、书香城市、智慧城市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大力实施文明创建为民惠民工程,持续加强城市建设管理,推进民生项目微改造,强化交通秩序整治和社会治安管理,保持良好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提升城市绿化美化亮化水平,打造优质宜居城市生活环境,为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绿美肇庆营造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使命无比光荣、责任无比重大,人人有责、人人有份、人人共享。让我们团结起来、行动起来,充分发挥主人翁精神,树牢“为肇庆一域添彩、为全省大局争光”的担当意识,从自己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踊跃加入志愿者行列,积极参与“我为文明绿美肇庆出份力——共创文明典范城”主题活动,自觉遵守文明公约,自觉养成文明习惯,自觉维护公共秩序,自觉开展卫生清洁和环境整治,共建美好精神家园,共树文明新风尚,在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中当好表率、作出示范,让文明之花在肇庆大地绚丽绽放!

肇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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