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端州区关于优化调整部分区域防控措施的通告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端州区疫情形势持续向稳向好。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即日起对端州区社会面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

在全区人民的共同努力下,端州区疫情形势持续向稳向好。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即日起对端州区社会面防控措施进行优化调整,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防控区域

(一)优化调整区域

1.城东一:东至柑园南路、南至西江河、西至天宁路、北至建设三路

2.城东二:东至明珠路、南至江滨四路、西至柑园南路、北至建设三路、建设二路

3.城东三:东至前进南路、南至江滨堤路、西至明珠路、北至建设二路

4.城西一:东起江滨西路18号至康乐南路交界处;西起西江南路与江滨路交界处至西江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南至江滨路;北起康乐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至西江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

5.城西四:东起康乐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至康乐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西起西江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至西江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南起康乐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至西江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北起康乐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至西江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

6.城西八:东起西江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至西江北路与风华路交界处;西起黄塘路与大桥路交界处至大桥路与风华路交界处;南起西江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至黄塘路与大桥路交界处;北起西江北路与风华路交界处至大桥路与风华路交界处

7.睦岗二:东至龙塘路、南至端州七路、西至睦州路、北至智慧路

8.睦岗三:东至睦州路、南至端州八路、西至端州八路、北至智慧路

9.睦岗四:大洲社区云路村

(二)维持原防控措施不变区域

1.城东四:东至芹田路、南至建设三路、西至天宁北路、北至芹田一路、端州四路

2.城东五:东至工农北路、南至建设三路、西由芹田路口起至芹田路、芹田一路、文明路,北至端州四路

3.城东六:东至古塔中路、南至建设三路、西至工农北路、北至端州四路

4.城东七:东至前进北及前进中路、南至建设二路、西至古塔中路、北至端州三路

5.城西二:东起江滨路与人民南路交界处至人民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西起江滨西路17号至康乐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南至江滨路;北起人民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至康乐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

6.城西三:东起江滨路与天宁南路交界处至天宁南路与正东路交界处;西起江滨路与人民南路交界处至人民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南至江滨路;北起天宁南路与宋城一路交界处至人民南路与宋城一路交界处

7.城西五:东起人民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至人民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西起康乐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至康乐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南起人民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至康乐南路与宋城二路交界处;北起人民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至康乐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

8.城西六:东起天宁北路与宋城一路交界处至天宁北路与端州五路交界处;西起宋城一路与人民中路交界处至人民北路与南安街交界处;南起天宁北路与宋城一路交界处至人民中路与宋城一路交界处;北起人民北路与南安街交界处转入南安街转龙安路再转出至星荷路交界处

9.城西七:东起龙安路市财政局住宅小区第三幢至星荷路与伴月路交界处;西起西江北路与黄塘路交界处至西江北路与伴月路交界处;南起龙安路市财政局住宅小区第三幢起转龙安路转南安街出南安街与人民北交界处顺人民北转黄塘路至西江北路以黄塘路交界处;北起星荷路与伴月路交界处至西江北路与伴月路交界处

10.睦岗一:东至龙塘路、南至智慧路、西至睦州路、北至桂园路

11.睦岗五:东至肇庆市第一人民医院北岭院区(北岭院区在片区外)、北至北岭排洪渠、西至外坑泳池、南至铁路货场

12.华英城汇景湾小区

0fdd5822df

0fdd5822df

二、防控措施

(一)城东4、城东5、城东6、城东7、城西2、城西3、城西5、城西6、城西7、睦岗1、睦岗5、华英城汇景湾小区等12个区域维持原防控措施不变。(详见:《肇庆市端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二)除本款(一)所列的区域外,端州区其他区域,优化调整社会面防控措施,具体如下:

1.区域内道路交通有序恢复正常(具体措施另行公布),公共交通暂不开通。区域内端州区人员落实个人防护措施可恢复正常上班,保持“两点一线”,尽量减少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公共场所,并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

2.区域内继续暂停大型会议(论坛、培训)、演出、展销促销等聚集性活动。娱乐场所、电影院、按摩足浴店、麻将馆、棋牌室、酒吧、密室逃脱、室内健身运动场所、网吧、KTV、剧本杀、游戏室等密闭半密闭场所继续暂停营业。校外培训机构暂停线下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餐饮行业停止堂食,恢复外卖业务。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实施有限度开放供应,主要保障基本生活需求,其他部分继续暂停营业。人员流动性大的其他商贸聚集地等暂停营业。公园、景区实施有序开放,人流不超过承载量的50%,须凭48小时核酸阴性证明进入,并落实测温、扫码亮码、戴口罩等防疫措施。所有营业场所(含场所内门店)均需设置并使用场所码。

3.除本款(二)2点所列场所外,其他场所符合条件的可有序恢复营业。

(1)必须建立场所码并张贴在明显位置。

(2)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

(3)重点行业从业人员须严格按规定频次落实核酸检测。

4.区域内工矿企业,符合条件的可有序恢复生产经营。

(1)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按要求制定完善本企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储备充足防疫物资,确保安全有序。

(2)人员复工首日须提供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要加强人员日常健康监测和外出报备管理,发现异常情况需及时报告。企业人员要保持“两点一线”,尽量减少外出,不串门、不扎堆、不聚集。

(3)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厂区环境通风消毒,强化物流运输环节防疫管理。

5.各高校、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继续实施封闭管理。中小学阶段学校、幼儿园继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育。具体恢复时间另行公布。

三、以上防控区域及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动态调整,并予以公布。

肇庆市端州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8日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