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鼓励垃圾分类的积极正面行为,曝光不文明行为 “红黑榜”激励居民垃圾分类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自《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我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当前,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处理,并推广“一栏、二图、三点、四桶、五导”的建设模式。

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促进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
图为端州区星湖观澜小区的红黑榜。

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对促进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 图为端州区星湖观澜小区的红黑榜。

文/图 西江日报记者 赖小琴

自《肇庆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实施以来,我市稳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当前,我市的城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分类收运处理,并推广“一栏、二图、三点、四桶、五导”的建设模式。

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即属于“五导”内容。记者近日在城区不同小区走访发现,红黑榜的作用更倾向于激励引导、考核督导,通过展示垃圾分类中积极正面的行为,曝光不文明行为,让居民互相监督,提高参与度,促进从源头进行垃圾分类。

端州区星湖观澜小区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其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置到位,居民自觉性较高。在该小区的垃圾分类收集亭边,记者见到标记时间为2021年11月的生活垃圾分类红黑榜显示,红榜有三户,黑榜一户。

星湖观澜小区物业管理人员陈女士表示,每天定时有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居民分类,从现场指导、上门宣传了解到的情况来看,大部分住户比较配合工作,而上黑榜的住户主要是多次引导仍不配合。“有些住户在引导时不配合,家里人看到自家上了黑榜会过来询问,我们就会耐心解释,大部分人下次投放垃圾时就会注意。设置红黑榜,对于促进居民自觉进行垃圾分类确实有一定的激励作用。”

在鼎湖区桂城街道的老旧无物业小区幸福里、桂城民乐坊等,记者看到,垃圾分类亭上也有红黑榜。从字迹来看有更改填写。桂城街道第一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李庆陵介绍,这些红黑榜大概半个月更新一次,对于提高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有一定作用。“老旧小区的居民大部分是老人家,推进垃圾分类难度更大。从去年到现在,居民的意识正在慢慢改变。”

鼎湖区广利街道广利社区的为民小区有16栋住宅楼,常住人口430多人,小区内设有一个生活垃圾分类亭,红黑榜也定期更新。在共建共治管理模式下,小区的楼道长、小区长都会共同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广利社区工作人员赖金妙介绍,街道、社区每季度都会在该小区举行一次垃圾分类互动活动,主要采取“概念先行、提高意识”的做法,通过培养小朋友的分类意识,从而督促、带动大人改变观念。“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居民在逐步提高垃圾分类意识,对分类工作更配合。”

在高要区南岸街道文峰社区的区府宿舍,分类垃圾亭内的红黑榜上只填了红榜。文峰社区党支部书记、居委会主任慕容国亮介绍,社区正在创建垃圾分类示范社区,大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通过入户宣传结合各类活动提高居民群众的意识,同时在垃圾分类收集点,也定时有指导员值班指导居民分类投放垃圾。

“从环卫工的反映来看,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有明显改善,特别是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指导员也反映,在指导投放的过程中,不听指导不愿配合的居民几乎没有,因此我们近段时间只填红榜不写黑榜。”慕容国亮认为,红黑榜主要是激励、督导居民参与投放,是配合程度的一个体现点,“更多的功夫还是在前期的宣传引导。”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