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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昨起实施 肇庆住宅小区违停乱象或可根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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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4月1日起,《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梯、室内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作出严格约束。然而,记者连日来实地走访发现,在肇庆市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现象依然存在,楼宇出入通道、公共门厅、消防通道等区域被随意占据,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记者 戴福钿 通讯员 黄蕙兰

4月1日起,《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施行。新规针对电动自行车进梯、室内违规停放及充电等行为作出严格约束。然而,记者连日来实地走访发现,在肇庆市高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的现象依然存在,楼宇出入通道、公共门厅、消防通道等区域被随意占据,消防安全隐患突出。

嘉湖新都市小区楼宇出入通道被电动自行车“占据”。 西江日报记者 戴福钿 摄

嘉湖新都市小区楼宇出入通道被电动自行车“占据”。 记者 戴福钿 摄

走访:多个小区存在违规停放现象

3月27日至31日期间,记者先后走访了端州区嘉湖新都市、盛景豪庭、锦绣莱茵、中央艺墅以及高要区江畔湾等十余个高层住宅小区,发现部分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问题。

在端州区嘉湖新都市小区,大部分楼宇的公共门厅、出入通道俨然成了电动自行车的停放点,被各类车辆直接“占领”。记者走访当天看到,在该小区乐湖居多栋楼宇入口处,电动自行车被随意停放,有的紧贴单元入户门,有的直接横亘在通道中央,堵塞了业主进出通道。而在该小区景湖居E4栋,入户大门周边也基本停满了车辆,公共区域被大量占用。

盛景豪庭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现象同样不容乐观。记者现场看到,尽管该小区每栋楼宇公共区域的显眼位置,都张贴有禁止停放车辆的告示,但仍有不少业主无视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楼宇入户大门旁、供居民休闲和运动的公共区域,甚至占用消防通道,不仅影响居民正常通行,更埋下了消防安全隐患。

锦绣莱茵小区虽在楼宇不远处专门设置了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区域,为业主规范停放提供便利,但仍有大量业主为图出行方便,直接将车辆停放在出入通道、单元门前的公共区域。其中,该小区18座、22座、49座等楼宇出入通道,停放着大量电动自行车,给行人的正常通行带来极大不便,通行效率大打折扣。

除上述小区外,中央艺墅、泰湖新城、林隐天下、名城星岸等小区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情况也同样堪忧,楼宇出入通道、公共门厅等地普遍停放着电动自行车。

记者进一步采访了解到,当前肇庆部分高层小区之所以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乱象,主要是因为小区存在集中停放充电设施不足、布局不合理、管理不到位等问题。部分小区充电桩数量少、充电费用偏高,部分集中停放区距离楼房过远、缺乏遮雨设施等,导致业主不愿前往,进一步加剧了室内违规停放充电的乱象。

新规:明确停放充电红线与处罚措施

针对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痛点、难点,《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作出了明确且细致的约束要求,为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划定了清晰的行为边界。

新规明确提出,严禁整车及电池进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及其电池进入高层建筑电梯轿厢。这也就意味着,不仅将电动自行车整车推进电梯属于违规行为,将电池拆下带入电梯同样触犯新规,从源头杜绝了电动自行车入户、入梯带来的消防安全风险。

在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的区域管控上,新规也作出严格限制,明确禁止在高层建筑公共门厅、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以及其他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室内场所停放电动自行车或为其充电。

此外,新规还鼓励高层建筑管理方设置智能阻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装置,通过技术手段实现“人防+技防”的双重管理模式,从源头减少电动自行车进梯、入户等违规行为的发生,进一步筑牢高层建筑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防线。

对于违反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相关规定的行为,新规也明确了具体的处置措施和责任主体。即违反规定者,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单位和个人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消防部门:源头治理筑牢安全防线

肇庆市消防救援部门表示,将严格按照《广东省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要求,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专项整治,采取“宣传引导、巡查劝阻、依法处罚、源头治理”相结合的方式,全力消除高层消防安全隐患,切实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联合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对辖区内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的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并组织网格员对辖区高层住宅小区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压实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主体责任。

肇庆市消防救援支队指出,新规明确提出物业服务企业须履行先行管理、先行劝阻、先行制止职责,发现业主、使用人携带电动自行车及电池进梯、室内停放充电的,第一时间现场劝阻、制止、纠正;劝阻制止无效的,立即做好记录并上报属地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或社区居委会,配合执法部门依法处置。

对查实的违法行为,消防救援部门将依据新规分层分类处置。其中,首次违规、当场改正的,以批评教育、普法告知为主,提醒风险危害;拒不改正、逾期未改的,严格按照新规予以处罚。若因电动自行车室内停放、充电引发火灾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依法追究民事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肇庆消防救援部门提醒,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呼吁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新规,主动抵制违规进梯、室内停放充电行为,积极参与邻里监督、互相劝阻、共治共享,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的居住环境,筑牢高层建筑消防安全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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