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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多举措预防校园欺凌 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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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该修订案里的关于建立学生欺凌防控机制内容备受关注。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肇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采取多项措施防止校园欺凌,努力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西江日报记者 潘粤华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自今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中,该修订案里的关于建立学生欺凌防控机制内容备受关注。记者了解到,近年来,肇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采取多项措施防止校园欺凌,努力把校园建设成最安全、最阳光的地方,全力守护“少年的你”。

据市教育局介绍,最近几年,肇庆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制度日益完善,工作措施不断细化。如2017年,市教育局将预防校园欺凌纳入肇庆教育系统安全培训工作,培训对象为学校相关老师和家委会成员,培训人数2000多人。2018年,建立由市教育局、宣传部、政法委等多个部门组成的肇庆市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同时成立肇庆市教育局学生欺凌综合治理工作专家库,协助开展工作。2019年,全市中小学开展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完善校园欺凌的预防和处理制度、措施。2020年,将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纳入2020年的整治工作内容。2021年,市委主要领导对预防校园欺凌工作专门作出批示,市政府召开专题工作会议研究预防校园欺凌工作,并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成立工作专班,在全市开展了为期4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在全市中小学校全覆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进校园”专项宣讲活动。

预防校园欺凌,加强宣传、强化教育至关重要。一直以来,我市各中小学校通过德育课、主题班会等多渠道开展防欺凌宣传教育,并紧抓法制教育和传统美德教育。目前,我市所有学校均聘请有法制副校长(辅导员),每年坚持到学校开展法制专题讲座,成效明显。

同时,全市各地心理健 康辅导 机 构实现全覆盖,全市学校均建立有心理咨询室,坚持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疏导学生心理情绪,预防和矫正学生心理障碍,让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不让学生成为校园欺凌事件中的“受害者”“欺凌者”“旁观者”。我市还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将“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作为教师绩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

除了学校,家庭阵地同样不容忽视。肇庆加强家长学校建设,开展家庭指导服务。目前全市已有1481个村(社区)(占全市的95%)建成了家长学校,家庭教育讲师团每年深入村(社区)开展家庭教育讲座500多场次,培训家长3万多人次。

在监管上,肇庆各中小学校也制定了多项规定,建立健全治理校园欺凌行为的管理体系,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如加强校园安全的人防、物防和技防建设,增强学校的安全保障能力;班级教师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积极开展涉校涉生矛盾纠纷的摸排化解,设立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举报受理电话,对受欺凌学生及时进行保护和救助;持续开展“护校安园”行动;严格落实校园门禁、请(销)假、点名和值班巡逻等工作制度;健全困境儿童救助保护制度和家校联系制度,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学生不受校园欺凌行为的侵害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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