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陈明。 西江日报记者 赖小琴 摄
前段时间举行的首届肇庆市志愿服务荷花奖评选,全市共有8名志愿者符合条件,鼎湖区委第一巡察组副组长黄陈明就是其中之一。近13年来,这位低调务实的志愿者早已将志愿精神融入日常工作中,将帮助他人变成了习惯,实实在在地奉献着自己的力量。
2008年,黄陈明从广东教育学院毕业。来自湛江偏僻农村的他,刚走出校门,就踏上另一条通往贫困农村的道路——响应团中央“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号召,报名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到革命老区广西百色田东县的偏远乡镇支教。
这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小学五年级时,黄陈明得了一场大病,贫困的家庭难以支付3万元的医疗费。“听妈妈说,是学校、同学纷纷捐款,帮助我渡过了难关。”病愈后,黄陈明“好像一下子懂事了,懂得生活的不容易,懂得别人帮过我们,应该要感恩、回报他们,不能忘本。”
父母、女朋友很支持黄陈明的选择,他的全部精力都倾注在志愿服务上。课余时间,他和其他志愿者走访调研。“有次去探访一位老人。她家在深山里,房子是用木头搭建的,下面养鸡鸭,上面住人。不是亲眼看到,不会相信还有这么贫穷的地方。”
所见所闻,更坚定了黄陈明帮助学生们通过知识改变命运的决心。支教期间,他努力教授知识,希望改变学生及家长的意识。“我是农村走出来的,懂得知识可以改变命运,也希望贫困山区的孩子能通过学习改变自己的命运。”
后来,根据安排,黄陈明被调到田东县交通局办公室开展基层服务工作。在完成常规工作的同时,他一直以志愿者的身份积极参与各类社会活动,经常深入农村基层开展调查,定期上门看望留守儿童,为他们送上学习用品和生活用品,多次组织开展关爱老人活动,为老人修剪指甲,梳洗头发,清洗床上用品,晾晒被褥。
2011年8月来到鼎湖工作后,因表现突出,黄陈明担任镇团委副书记。他借助团队力量,经常组织镇卫生院和文化站开展送医送药、免费义诊和送戏下乡等公益活动,将日常工作与志愿服务相融合。
这几年,岗位几经变动,黄陈明始终牢记“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在鼎湖区创建文明城市过程中,黄陈明以党员志愿者身份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在水坑一社区入户宣传时,他得知居民陈某的母亲瘫痪在床多年,因出行不便等原因一直未办理残疾证。深入走访了解后,黄陈明协调区、街道残联等有关部门,上门为其办理残疾证。他还鼓励陈某努力工作寻找出路。前段时间,陈某开了一家小餐馆,黄陈明还带着同事去帮衬,并提出改进建议。
“志愿服务不能走过场,遇到群众有困难,就应该要帮助解决。”黄陈明认为,这也是文明城市的内涵所在。
获得“荷花奖”让黄陈明颇感意外。“做志愿服务习惯了,不觉得有什么特别。”同时他也心怀感激,“这些工作,离不开同事们的支持。志愿服务贵在持之不懈。获得这个奖,更坚定我继续践行弘扬志愿服务精神的决心。”
西江日报记者 赖小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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