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记着 杨丽娟 通讯员 梁一琳) “谢谢你们告知我有这项救助基金,并教我如何申请,我父亲才能及时做手术治疗。”近日,在肇庆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办公大楼的肇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市民邹女士送来了一幅写着“雪中送炭为民暖心”的锦旗,对民警的援手频频道谢。这是我市去年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的128宗案例之一。
邹女士告诉记者,她时年69岁的父亲驾驶电动车与一名驾驶无牌无证摩托车的女子相碰撞,导致其父亲当场倒地昏迷、女子轻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现场勘察、研判,判定对方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需要支付1万元医药费,但对方拒不赔付。
“我们家比较困难,我已经拿出家里1万元积蓄为父亲办理住院治疗手续,但父亲车祸导致腰椎骨爆裂,需要做手术,手术费4万多元,我们实在凑不出那么多钱。”邹女士说,正当他们愁眉不展时,办案民警留意到她家庭经济困难,并告知她可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民警的帮助下,她很快申请到了3万元的救助资金,父亲得到及时治疗,并于当年9月出院。
由于对方拒不赔付,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民警建议邹女士走法律诉讼途径,今年1月下旬,法院判决下来,对方负60%的事故责任,需赔付9万元。肇庆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戴玲告诉记者,“对于急需治疗用钱却苦于无法及时缴纳费用的受助者,市救助基金会先行垫付受助者自接受抢救之时起,72小时内的抢救费用。过后,受助者申请救助基金,款项会马上划拨到医院的对公账户。此外,受助人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的赔偿金额,将自动偿还先行垫付的资金,还款金额直接划拨到基金的对公账户上。”
据了解,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项目从2016年启动。而去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128宗,垫付金额377万元,其中丧葬垫付5宗,垫付金额2万元;抢救垫付122宗,垫付金额367万元,最高垫付金额达11万元;一次性困难救助1宗,垫付金额8万元。救助资金垫付的金额,除一次性困难救助外,均要求受助者限期内偿还。
“你帮助了我,我肯定要还回去,这样才能让基金运转好,帮助更多有需要的人。”邹女士说。戴玲也表示,救助基金是交通事故受助者的“救命钱”,大家自觉偿还垫付资金,才能让基金发挥最大的作用。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