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记者 李考考 通讯员 肇司宣
行政复议能够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吗?该如何具体落实?近年来,高要区全面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服务和保障经济振兴、企业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抓准推行“当天受理、快速办理、加强调解、规范一片”这一小切口, 努力让行政复议成为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的“助推器”和优化营商环境“净化器”。
开设绿色通道 优先受理 当天立案
为落实面向企业实现提出申请“最多跑一次”“只用跑一次”的服务承诺,今年以来,高要区司法局实行网上公开受理材料清单,优先受理7宗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材料,做到“马上办”“一次就办好”;对于符合立案条件或收到补正材料的涉企案件当天优先立案审查、专门受理,确保符合立案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能当天完成立案;对于邮寄类涉民企行政复议申请,实行收件后及时进行电话沟通核实信息,使企业对行政复议申请邮件接收及受理情况心里有数、心里有底。
专人负责 优先审理快速审理
通过指派业务骨干专人全程跟进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对疑难复杂的涉企行政复议案件采取开庭审理、专家论证等方式审理,高要区积极为企业搭建陈述案情、相互质证和辩论的交流平台,同时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以及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在今年审结案件中,一宗涉及到高要区市监局对某企业进行处罚的行政复议案件,由于案件涉及处罚金额较大,案情较为复杂,高要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组织开庭审理,最大程度明晰争议焦点,查明案件事实,既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也不断释放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
坚持形式与实质统一 实现实质性化解
为建立联合化解平台和机制,高要区先后组织检察院、劳动、市监等部门,就涉拖欠农民工工资处罚案、市场职业打假人等行政复议案件的有关事实与法律争议焦点召开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会商会,最大限度地提升裁判机关依法履责的能动性,全方位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解决案件“程序空转”问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采用释法说理、主持调解、开展听证等方式,促使被申请人主动纠错、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以此达到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效果。同时,全面把握涉企案件的特点,针对企业的复议请求及事实理由,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等有效法律服务,促使企业增强法律意识,切实保障企业合法管理和经营。
建立机制 做到审理一案规范一片
通过建立“一案一函”追踪机制和案件回访机制,高要区提出行政复议机构与行政执法机关加强协调沟通,对每个涉企复议纠错案件以“一案一函”方式发出复议意见书,常态化组织开展复议决定履行督导。同时对于涉及企业的复议案件,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分别制发提醒函、建议书、意见书,剖析其问题成因,明确改进措施。今年以来已向多个行政执法机关发出相关文书,不让企业仅“赢在一张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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