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早生华发终无悔 司法为民永不倦 ——记鼎湖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黄登魁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黄登魁,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曾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撰写的裁判文书被评为肇庆法院2020年度“十佳裁判文书”。

西江日报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刘萍 冼颖

黄登魁,鼎湖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一级法官,曾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国先进个人”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个人二等功,撰写的裁判文书被评为肇庆法院2020年度“十佳裁判文书”。

初见黄登魁,给人一个书生的形象,他身上生动地展现了“书生意气”这四个字。有时儒雅斯文、态度温和,无论是翻阅案卷还是撰写材料,都不紧不慢、有条有理,待人尊敬谦让,宽容柔和;有时意气风发、态度凛然,有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初心,也有捍卫公平正义的忠诚担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

工作好不好在于群众满不满意

春节刚过,新年的喜悦还没有完全消散,但是周某一家却愁容满面。

2021年年初,告别家人返程上班的周某不幸在路上出了车祸,造成重伤。周某认为这情况属于工伤,遂向公司和当地社保局申请工伤赔偿。

但事故发生地点距离公司较远,公司不承认是因公受伤,社保局也认为交通事故的发生不是在上班时间最终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周某诉至法院。

黄登魁接到此案后反复核查,认为周某的乘车路线是云南老家到德庆工作地的合理路线。春运期间,为了能在假期结束后正常上班,而在假期的最后一天出发前往德庆,也是合理的,综合考量后他撤销了肇庆某局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并在判决书中进行详细的释法明理。

“刚过完年就出了车祸,要不是黄法官公正断案,我不仅要养伤耽误上班,还要花一大笔医药费。”结案后,周某特意致电黄登魁表达谢意。

细心和耐心是法官的基本素质

在审理一宗林权纠纷行政案件中,某经济合作社称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在其不知情,未经征收、转让等权属变更程序的情况下,将权属登记在其经济合作社的林场另颁发一个林权证给某村委会,造成“一地两证”,要求撤销自然资源部门该颁证行为。

双方就案件事实争议非常大,而且由于合作社方法律知识比较缺乏,提交证据不够充分,难以证明自己的主张。考虑到林地面积大,又涉及众多村民的集体利益,黄登魁认为,作为承办法官必须从群众的立场出发,尽自己所能调查清楚案件。

于是,黄登魁从双方林权证的来源入手,亲自到档案馆提取材料,仔细研究双方证据,并进行实地走访,引导双方进行质证。综合案件证据及双方陈述后,最终认定某局的行为违反了法定程序,撤销了封开某局颁发的产权证。

“对于行政案件,我们要以事实为依据,端稳民与官的天平,用正义架起官民和谐的桥梁,既要保护老百姓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又要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权威,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黄登魁说。

责任就是做好每一件该做的事

因为从小立志要当一名伸张正义的法官,大学毕业后,黄登魁毅然加入“考公”大军,顺利通过考试进入法院工作,一待就是17年。

黄登魁一边要完成审判任务,一边又要肩负起研究室工作,平均每年在完成100件案件审判任务的基础上,还要撰写材料200篇以上,年均加班时间300小时以上。

虽然不到40岁,但是黄登魁的头发已经在阳光下白得反光,他调侃自己说:“我刚来鼎湖法院时还拥有一头乌黑的秀发,后来头发就越来越白。”

黄登魁平时看着温文尔雅,工作的时候却是个狠人。2010年,由于长期用眼过度,医生诊断后确定为左眼视网膜脱落,惊慌失措的家人将他送往广州做手术。

术后第二天,想着还有一份紧急的材料没有写,本来应该好好在家休息的黄登魁左眼蒙着纱布就回到了工作岗位。“这个材料比较急,我自己感觉眼睛是没什么问题的”黄登魁轻描淡写地说道:“基层法院工作任务越来越重,既然选择了这个职业,穿上法袍,就应该承担起肩上的责任。”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