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违法!驾乘摩托不戴头盔 监控深夜“拍一拍”你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核心提示: 驾乘摩托车戴头盔,这已成为绝大部分市民的好习惯。然而,总有市民心存侥幸,无视生命安全,驾乘摩托车时不戴头盔,尤其是在深夜。肇庆市交警部门近期就抓拍到这样的不文明行为画面。

8月6日,天宁北路与宋城一路交汇路口,
摩托车上三人没戴头盔。

8月6日,天宁北路与宋城一路交汇路口, 摩托车上三人没戴头盔。

8月6日,建设三路与天宁北路交汇路
口,两男子没戴头盔。

8月6日,建设三路与天宁北路交汇路口,两男子没戴头盔。

8月3日,天宁北路与宋城一路交汇路口,
男子没戴头盔。

8月3日,天宁北路与宋城一路交汇路口, 男子没戴头盔。

8月4日,建设三路与天宁北路交汇路口,女乘
客没戴头盔。

8月4日,建设三路与天宁北路交汇路口,女乘客没戴头盔。

驾乘摩托车戴头盔,这已成为绝大部分市民的好习惯。然而,总有市民心存侥幸,无视生命安全,驾乘摩托车时不戴头盔,尤其是在深夜。肇庆市交警部门近期就抓拍到这样的不文明行为画面。

8月6日零时12分,在城区天宁北路与宋城一路交汇路口北往南方向,车牌号为粤H130E1的女装摩托车行驶在最左侧机动车道上,车上三人均没有戴头盔。

8月3日深夜2时04分,在城区天宁北路与宋城一路交汇路口北往南方向的中间车道上,一名男子驾驶粤H309G6摩托车,没有戴头盔,被监控拍下。

8月4日深夜1时49分,在城区建设三路与天宁北路交汇路口东往西方向,一名男子驾驶粤H66920的摩托车搭乘一名女乘客。女乘客未戴头盔,男子也只是带着俗称“水壳”的头盔。

8月6日深夜3时44分,同样是建设三路与天宁北路交汇路口东往西方向,粤H3758V的摩托车上,驾驶者及乘客均没有戴头盔。

头部是人体最为脆弱的部位之一,只要受到碰撞,很容易会造成颅脑损伤。在涉摩涉电交通事故中,不戴头盔的致死率远远高于其它因素。正确佩戴安全头盔,事故中头部受到的损伤会降到最低,在意外发生时或许有保命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乘摩托车时,驾驶人员和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记2分,罚款200元。

西江日报记者 赖小琴 图片均由肇庆交警提供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