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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扔垃圾,扔掉了你的“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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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石。用完的纸巾、吃剩的早点、喝完的牛奶等等被随手丢弃在地上,垃圾犹如一个个污点,损害了城市的形象,也随手丢掉了自己的文明。8月12日,在端州区建设三路,市民三五成群休闲娱乐,但是随手将烟头、废纸丢弃在地上,严重影响了周边卫生环境。城管队员立即上前对其处以20元的罚款。

鼎湖区坑口街道新园西街与万
福路交汇处,男子乱扔垃圾被处罚。

鼎湖区坑口街道新园西街与万 福路交汇处,男子乱扔垃圾被处罚。

肇庆新区鼎湖大道男子随手扔
烟头受处罚。

肇庆新区鼎湖大道男子随手扔 烟头受处罚。

端州区建设三路,一群人占道
打牌扔了一地烟头。

端州区建设三路,一群人占道 打牌扔了一地烟头。

鼎湖区坑口街道49区华鼎三
街,男子车窗扔垃圾被处罚。

鼎湖区坑口街道49区华鼎三 街,男子车窗扔垃圾被处罚。

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每个人安身立命的基石。用完的纸巾、吃剩的早点、喝完的牛奶等等被随手丢弃在地上,垃圾犹如一个个污点,损害了城市的形象,也随手丢掉了自己的文明。8月12日,在端州区建设三路,市民三五成群休闲娱乐,但是随手将烟头、废纸丢弃在地上,严重影响了周边卫生环境。城管队员立即上前对其处以20元的罚款。

8月14日,在肇庆新区鼎湖大道,一男子将烟头随手丢弃在路上,使得整洁的环境立马脏乱。城管队员上前对这名男子进行了教育。

8月17日,在鼎湖区坑口街道49区华鼎三街,一小汽车驾驶员往车窗外乱扔垃圾,影响非常不好。城管队员让其捡回垃圾后,对其处以20元的罚款。

8月17日,在鼎湖区坑口街道新园西街与万福路交汇处,一男子在车上将垃圾丢出车窗,脏乱了周边环境。城管队员让其捡回垃圾后,对其处以20元的罚款。

《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公共场所禁止乱吐乱丢口香糖、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瓶罐等废弃物,违者处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西江日报记者 高静 图片由城管部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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