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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地乱摆卖 脏了环境堵了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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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在端州区村中大道处置乱摆卖。

城管在端州区村中大道处置乱摆卖。

城管在高要区振兴二路处置乱摆卖。

城管在高要区振兴二路处置乱摆卖。

鼎湖区广利街道城中路出现乱摆卖。

鼎湖区广利街道城中路出现乱摆卖。

高要区广新二路发现乱摆卖。

高要区广新二路发现乱摆卖。

西江日报记者 高静

图片均由市城管部门提供

乱摆卖不仅会堵塞交通,乱丢垃圾还会污染环境,然而,一些小摊贩不顾城市形象,总是占道经营,且执法人员一走又冒头,影响了市容市貌。

8月13日,有商贩将水果摊摆到端州区黄岗南路村中大道旁边小区内,占道经营沿街叫卖,影响了小区生活环境,执法队员上前对其进行了教育,并处以50元罚款。

8月13日,鼎湖区广利街道城中路,有商贩将活禽摆上街道叫卖,不但污染环境,还带来传染疾病的风险,鼎湖城管队员立即上前教育,让其收档。

8月16日,在高要区广新二路,一名小贩走街串巷叫卖后,还在路边乱摆卖,影响市民出行和周边环境,高要城管队员对其进行了教育。

8月17日,在高要区振兴二路,有小贩在路边乱摆卖,并将菜叶菜梗乱丢,造成垃圾遍地,影响周边卫生环境。高要城管队员立即赶到对其进行教育并劝离。

《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物品,影响市容。违反者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记者获悉,为全面整治噪声扰民、乱摆卖、街道脏乱差等乱象,市城管部门将开展常态化大整治行动,继续加强监督管理,还市民一个整洁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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