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报
西江日报社党员志愿者进社区宣传垃圾分类
分享到

微信

微博

0
分享到-微信
X

为进一步倡导垃圾分类理念,营造人人皆知、广泛参与的环保氛围,7月22日上午,由西江日报社、高要区蚬岗镇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主题宣传活动在该镇圩镇社区服务中心举行,进一步增加社区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的知晓度、认同度、参与度。

活动中,党员志愿者们向市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向居民发放垃圾分类指南、垃圾分类宣传册等,引导市民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活动吸引众多社区居民前来了解垃圾分类知识。

微信图片_20200722235244

宣传活动现场。

同时,党员志愿者还为群众发放了文明手册等宣传资料,加大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据统计,此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资料80余份。

通过活动宣传,使群众更深入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引导居民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形成垃圾分类及环保意识,养成珍惜资源、节约能源的生活习惯。

【文/图 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苑卉】

西江日报、西江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网“西江日报”电子报,以及注明来源“西江日报”、“西江网”的所有文字、图片、视频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版权均属西江网所有。凡是未经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链接、转贴、编辑或其它方式发布。已经被本网授权的,使用时必须做到:(1)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作者信息“西江日报记者***”、相关图片和视频的出处及作者。(2)如修改标题,必须注明原标题。(3)如果从其他平台间接转载本作品,仍须注明来源“来源:西江日报”。
2.
本网未注明“来源:西江网”或“来源:西江日报”的作品信息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并不意味着认同其观点或真实性,如其它媒体、网站或个人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行负法律责任。擅自使用西江网名义转载或盗用西江网名义发布信息,本网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3.
本网转载的部分文字、图片、表情包、GIF动图等作品素材来源于网络,均为暂时无法找到版权来源,请作者或版权权利人联系我们,以便发放稿费。
4.
如本网发布或转载内容涉及名誉权等问题,请尽快与本网联系。
联系人:罗小姐、陈先生(电话:0758—2722284)

关于我们| 广告服务| 版权声明|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事业单位

粤ICP备09102757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本网站由肇庆市融媒集团有限公司(西江网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者建立镜像 Powered by Cms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