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饲养,罚款500元!2月8日,鼎湖区城管局对坑口街道万福路东漫谷小区楼下李某违规饲养家禽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作出顶格处罚。

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当事人签收行政处罚文书。西江日报通讯员 供图
当日下午4时30分,鼎湖区城管局接到市民举报,在坑口街道万福路东漫谷小区楼下发现有人饲养家禽(鸡只)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核实后发现,居民李某在店铺前饲养家禽(鸡只),饲养数量为10只。城管执法人员依法取证后对涉案家禽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并要求当事人李某配合案件调查。
依据《肇庆市城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鼎湖区城管局依法从严从速对当事人李某的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顶风作案的违法行为。
据了解,广东省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Ⅰ级响应后,鼎湖区城管局根据上级要求部署,全面开展疫情防控工作,严肃查处城区违规饲养禽畜行为。疫情防控还在继续,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做细做实疫情防控工作,当好市民群众的“守护者”,同时也呼吁广大市民齐心协力、共克时艰,杜绝在城区违法饲养禽畜行为。
【西江日报全媒体记者 陈明红】
【特约记者 李绍坚】
【通讯员 王焌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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