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江日报讯 (记者 陈洁) 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2019年第一季度我市城区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89,同比下降15.3%,优良天数比例为86.7%,同比上升5.6个百分点,改善幅度排全省第四名。
我市以城区空气质量参与国家和省排 名。2019年第一季度,城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8.4%;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为48 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臭氧(O3 )日最大8小时均值第90百分位数为110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6%;二氧化硫(SO2 )浓度为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0.8%。其余两项无污染物浓度上升,其中二氧化氮(NO2 )浓度为3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7%;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浓度第95百分位数为1.3毫克/立方米,同比下降7.1%。城区首要污染物占比最高为细颗粒物(PM2.5),其作为首要污染物的比例为 79.6%。
2019年第一季度,东南板块5个辖区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排后2位的是端州区和四会市,空气质量排名第一的是肇庆高新区;西北板块4个辖区中空气质量排名相对排后2位的是德庆县和广宁县,空气质量排名第一的是怀集县。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变化程度评价,2019年第一季度肇庆市东南板块5个辖区空气质量有均有所改善,其中改善程度相对较大的2 位是肇庆高新区和鼎湖区;西北板块4个辖区空气质量均有所改善,其中改善程度相对较大的2位是广宁县和怀集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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