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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创新建立全市首个“税费直付”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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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戴福钿

近段时间,四会法院聚焦司法拍卖中买受人需垫付税费、流程繁琐等堵点,主动跨部门联动,与国家税务总局四会市税务局联合构建“税费直付”协作机制。通过机制创新、数字赋能等举措,有效推动实现群众办事从“垫资难、多头跑”向“零垫资、一次办”转变。

“不用垫付税费,竞拍成功后只需跑一趟就能拿证明、办过户,真是为我们提供了极大便利!”日前,市民阿坚专门致电四会法院,点赞了“税费直付”协作机制。

前不久,阿坚通过司法拍卖购得一个车位,原以为办理不动产登记证费时费力,然而,依托“税费直付”协作机制,他仅仅跑了一趟,用时不到一周就办好了,让他惊喜不已。

这并非阿坚首次参与司法拍卖。今年初,他曾拍下一套住宅,然而,让他没想到的是,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的手续如此繁琐。“拍卖成交后,我需持成交裁定书到税局申请缴税,再按照税局指引,通知出卖人进行纳税申报,接着凭出卖人开出的发票,到税局缴纳我应付的税款,最后还需折返法院办理退费。”阿坚无奈称,当时,整个过程他往返税局、楼盘、法院至少5趟,流程繁冗且费时费力,令他不胜其烦。正因此,面对第二次拍卖后的便利举措,深有感触的他连连点赞。

同样受益于“税费直付”协作机制的,还有市民小李。据介绍,小李于两个星期前拍下一套一手住宅。“参加拍卖前,身边的朋友曾提醒我需垫付开发商一方的税费,后再折返法院办理退费。”小李坦言,参加拍卖前内心较为忐忑,一方面迫切想成为有房一族,另一方面手上资金有限,垫付开发商一方的税费有压力。

令他意外的是,参加拍卖会前,他通过咨询工作人员得知,四会已开展“税费直付”协作机制,拍卖者无需再垫付开发商的税费,由法院在拍卖所得款中直接划拨相应税款至指定国库账号。“这个机制大大减轻了我参与拍卖的资金压力。”小李笑着说。

四会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张可立介绍,长期以来,司法拍卖涉税清偿流程实行的是“垫付退还”“各付各税”模式,在不动产司法拍卖实践中,买受人往往要往返多个部门,多头递交材料,面临着资金占用与时间成本的双重压力,税务部门也面临着分散办理带来的税收征缴入库周期长、手续繁复等问题。

为切实解决这一堵点,今年4月,四会法院联合四会市税务局创新建立肇庆市首个“税费直付”协作机制。即法院与税务部门通过数据共享机制,及时交换拍卖成交信息和应缴税信息,由法院汇总拍卖成交裁定书给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汇总核算开发商应缴税金额后提交至法院,法院在拍卖所得款中直接划拨相应税款至指定国库账号,买受人即可线上办理缴税,实现司法拍卖涉税事务“零垫资”“一次办”,达到买受人办证效率提升、胜诉债权人资金回笼加速、税务机关批量办税压力减轻、司法拍卖溢价率提高的“多赢共赢”目标。

据悉,新机制运行至今,已惠及164名买受人,284万元税款通过国库直付渠道精准清缴入库,税收入库时间由原来平均40多天压缩至最快5个工作日,打造了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服务的效率高地和服务标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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