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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集法院:多元解纷化干戈 绘就善治好“枫”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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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刘浩辉 通讯员 傅雨西

壮大多元解纷力量、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融入社会治理体系……记者近日了解到,今年以来,怀集法院通过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据统计,该县今年新收诉前调解案件2279件,其中近半案件成功化解,民商事案件总量较去年同期下降2.96%,全县“万人起诉率”首次下降。

壮大专业调解力量

近年来,怀集法院进一步加强壮大多元解纷力量,挂牌成立多元解纷中心,与怀集县司法局等职能部门建立诉调衔接和多元解纷工作机制,在下帅乡、诗洞镇等偏远地区设立司法惠民服务中心,统筹联动各方资源和解纷力量,将快捷高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和诉讼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

日前,怀集县某种植基地的稻田上,农民在丰收的喜悦中忙碌收割。然而就在几个月前,这里大片农田却因为企业经营困难,缺乏基本养护。

三年前,怀集县某农业发展公司为扩大种植规模,向怀集县某银行借款200万元。后来该公司经营陷入困境,无法偿还到期本息,银行多次催收未果,遂将该公司诉至怀集法院。

当时正是春耕时节,若因合同纠纷错过春耕,后续的本息偿还更难执行,调解迫在眉睫。但诉讼双方态度却十分消极——企业一再使出“拖”字诀,银行则觉得调解成功概率很小,更希望法院依法裁判。

对此,特邀调解员黄活强决定与怀集金融监管支局一起,对该案件启动诉前联调。他们先向银行阐明政策,分析情况,随后又与企业释法说理,引导企业转变态度、积极应对。最终,企业与银行达成一致,同意以分期付款结清款项。该案从起诉到调解结案,仅用时20天。

将调解进行到底

今年以来,怀集法院贯彻落实“抓前端、治未病”工作理念,探索“诉前调解+司法确认+及时履行”矛盾纠纷化解模式,统一司法尺度,促进立案、审案与执行深度融合,把调解工作贯穿案件全过程,让矛盾纠纷在诉前、执前化解。

前不久,居民黎某来到怀集法院立案窗口,起诉丈夫林某要求离婚。这已经不是她第一次就婚姻纠纷提起民事诉讼了。去年,黎某就曾以未尽到夫妻扶养义务为由起诉林某,怀集法院依法判决林某需支付2.4万元抚养费,并在之后按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但案件执行却因林某可供执行款项只有700余元陷入僵局。

考虑到黎某是精神四级残疾患者,怀集法院立案庭庭长梁有扩运用立审执协调配合机制,与执行法官共同组织双方展开诉前调解,还邀请怀集县婚调委、妇联干部和村委会工作人员到场协助。调解过程中,法官认真听取双方诉求,针对争议焦点,从法理、情理以及执行等方面与双方进行沟通引导。最终,黎某和林某达成协议,并就该协议申请司法确认。林某也积极筹措款项,并当场向黎某支付2万元抚养费。

截至今年10月,怀集法院诉前调解成功率同比上升1.21%,履行到位率提升12%,新收执行案件数同比下降33.76%,执行到位率同比提升49.18%,执行到位金额达3.96亿元。

积极融入社会治理体系

日前,怀集法院冷坑法庭践行“府院”“庭所”联动机制,联合冷坑镇政府、司法所成功化解一起土地纠纷案件。

原来,2019年,王某向陈某购买冷坑圩镇附近一块农用地,想等土地性质变更为建筑用地后在此建房居住。由于迟迟未等到土地性质变更,王某将陈某诉至怀集法院,要求其返还购地款及利息近25万元。

冷坑法庭法官邱玉芳敏锐察觉到,案涉土地性质既是双方争议焦点也是案件调解的关键,当即联系冷坑镇政府、冷坑镇综治中心、司法所、自然资源所等部门共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登记材料显示,案涉土地就是一块农用地,你们私下买卖农用地是违法的。”冷坑镇政府工作人员开门见山说道。法官接着又向双方当事人释法说理,阐明买卖农用地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双方合同实际为无效合同。

经各方努力,王某与陈某最终认识到私自买卖农用地的违法错误。随后陈某向王某赔付购地款及利息,王某也撤回起诉。

近年来,怀集法院坚持从源头上化解矛盾纠纷,积极融入“1+6+N”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体系,四个基层人民法庭包片挂点19个乡镇(街道)的综治中心,与辖区司法所、派出所、各类调解组织畅通对接通道,及时提供法律指导,用实际工作成效助力基层善治有为,让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更高、幸福成色更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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