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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充电明年起单独计量,目前充电市场存在缺明码标价收费不一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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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市民普遍关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有明确规范了。8月1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甘婉怡 彭雯霞

市民普遍关注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有明确规范了。8月12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提出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的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应分别标示、分别计价,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市图书馆旁一个充电站(大图)有明码标价(小图)。西江日报记者 甘婉怡 摄

市图书馆旁一个充电站(大图)有明码标价(小图)。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甘婉怡 摄

调查:大部分充电站缺明码标价

近段时间,记者走访端州部分小区、商场设置的电动自行车充电站点发现,城区各大充电站里品牌众多,收费各异,没有按照统一的标准来收费。有部分品牌的充电站点在显眼的位置张贴收费标准,但大部分充电站点没有张贴,需用户扫码进入相关页面查看。

记者在市图书馆旁的一个充电站看到,该站点把充电的费用说明张贴于显眼处,该充电站分为包月收费和单次收费,包月收费为30元/月,单次收费则为功率110W-210W收取1元180分钟,功率210W-300W收取1元150分钟,功率300W-500W收取1元90分钟。

记者在端州区幸福湖畔小区外的充电站看到,该充电站配置较规范,在站点内张贴详细的充电须知,用电安全小贴士和公司资质及收费标准公示。数据显示,该站点充电费用为功率0-300W收取0.35元/60分钟,301-500W收取0.55元/60分钟,501-700W收取0.75元/60分钟。

记者随后查看了多个充电站的收费标准公示栏,暂未发现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分别标示的情况。市民苏女士表示,“一般两天充一次电,每次充电费用约3-4元,每月充电共花费约30-40元。我认为目前充电站的收费还算合理。”

市民翟先生则表示,以前在自家车房内充电,但为了安全着想,现在已经改为到充电站去充电,“现在的充电费用和以前对比相差不大,感觉收费还算合理,主要是更安全了,家人也不用提心吊胆。”

市市场监管局:发现违规行为可举报

日前,市市场监管局也发布了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提醒告诫,要求全市各相关经营主体自觉规范充电收费行为,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同时还根据2024年6月11日发布的《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进行了相关的政策答疑,内容如下:

充电包含哪些收费项目?

电动自行车的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两者应该分别标示、分别计价。对暂不具备电量单独计量条件的充电设施,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原则上自2025年1月1日起全面实现充电电量单独计量。

各地的充电设施运营单位需要按照明码标价的规定,在充电场所、手机应用程序、微信公众号等醒目位置分别标示充电电价和服务费项目与收费标准。

为什么不同地方的充电价格存在差异?

充电价格的差异主要源于不同地区的电价政策和服务费标准。

(1)电价:居民住宅小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计收充电电费;居民住宅小区以外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用电,按其所在场所电价政策执行。

(2)充电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各地运营单位根据市场供需状况等因素自主制定合理的收费标准。

如果觉得小区内的充电费用过高,应该怎么办?

根据《通知》,具备运营能力的街道办、居(村)委会、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以及由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自建充电设施,并从低确定充电服务费。

对第三方建设运营的充电设施,倡导小区产权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不收或少收场地租赁费用、不参与或降低收入分成,将让利空间用于降低充电服务费。

业主可以通过与物业服务企业、充电设施运营单位协商,确定合理的收费标准。业主依法对住宅小区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鼓励业主加强与物业服务企业、充电设施经营单位的协商,确保收费的合理性。

哪些是违法的价格行为?

电动自行车充电违法的价格行为包括未严格执行政府定价标准、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等。

发现违法的价格行为应该怎么办?

如果发现违法的价格行为,市民可以通过拨打12345、12315投诉举报热线进行举报,或者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查处违法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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