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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市检察院构建大数据模型,“数字建模+检察建议”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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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肇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考考 通讯员 华自炜

近日,四会市检察院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四会市公安机关的盗窃行政处罚有关数据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盗窃刑事案件受理数据进行对比、碰撞、筛查,精准发现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遗漏犯罪事实等违法线索,一改以往被动开展法律监督的局面。

今年1月,四会市检察院检察官张睿在办理彭某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除了此次盗窃,彭某某还分别于2023年1月、7月两次在本辖区内实施了盗窃行为,公安机关均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

“根据《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按前条规定的50%确定。肇庆为二类地区,盗窃罪立案追诉标准为2000元。该案可能存在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情况。”随后,张睿拨通了经办民警的电话,了解相关情况。

经过经办民警的核查以及承办检察官的审查,彭某某第二次盗窃涉及金额达1260元,已经达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但由于侦查人员对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理解不到位,导致应被立为刑事案件却被降格处理为行政案件。对此,四会市检察院及时进行了监督处理。

像彭某某这样的多次盗窃案件具有普遍性、隐蔽性的特征,为了防止该情况再次出现,张睿以个案为切入口,从“个案办理、类案监督”的角度出发,通过构建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将四会市公安机关的盗窃行政处罚有关数据与全国检察业务应用系统盗窃刑事案件受理数据进行对比、碰撞、筛查,精准发现应当立案而不立案、遗漏犯罪事实等违法线索2条,并向公安机关制发了检察建议1份。

随后,张睿依托该数据模型发现了另一个监督重点——遗漏犯罪事实,并对该建模扩展构建,形成盗窃犯罪案件监督立案及遗漏犯罪事实的类案监督模型。

“截至目前,我们用该数据模型收集分析数据有785条,发现异常线索6条,并向公安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监督立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对该模型进行研判,发现更多监督对应问题,提高办案质效。”张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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